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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承销:大券商眼中的鸡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7日 01:57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潘红敏

  创业板市场渐行渐近,这一新的市场带来70亿元承销蛋糕,在令投行们心仪的同时,也成为大投行眼中的“鸡肋”。

  而那些希望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主们,也有着自己的苦恼。最苦恼的是惟恐自己的市场被“看扁”,被看成细分的长不大的市场。

  创业板承销

  某些券商眼中的“鸡肋”

  “创业板上市企业规模比较小,融资额度也不大,投行收费也不能和大企业相比,但是责任并不少。甚至可以说,因为创业板企业的特性,创业板规则中对投行保荐人的要求更严格,实在是……”某券商投行人士无奈地摇摇头对记者说,“现在居然有人报出500万左右的IPO承销报价,说实在的,真是连成本都很难保证。”即将正式开通的创业板,上市成本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据称,到中小板上市的企业,一般的融资规模是3-5亿元左右,而一般的项目,可能就是融资一亿左右,融资几千万也会是常事。所以,收费标准只能重新考虑。

  故而,崇尚“以大为美”的大券商们的关注点仍在拟在主板上市的企业身上。上周末,中国证监会就《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反馈截至6月5日,待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这个消息也让他们继续心系主板企业。

  当然,大投行对创业板企业他们也不会弃之不理,无论是从政策的角度还是从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的考虑,但现在更多的只能说是试试再说。

  如同大银行愿意对大企业服务一样,除了利润多以外,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成本相差无几。“你说小银行为小企业贷款找一个小的办公室开会,和我们要坐在这里(北京某黄金地段一设施先进的大楼)成本能一样吗?”某大银行主管回答记者关于小企业贷款成本的问题时,曾这样回答。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股份限售、保荐机构责任、退市制度等都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其中,采取多元化标准直接退市制度、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限售条件,加强信息披露以防范首日爆炒、强化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等制度创新。

  去年12月开始实行的保荐管理办法对于保荐人的职业责任和工作指引提出非常细的要求,保荐人需要做的工作非常多。创业板适用这保荐管理办法,而且创业板上市企业的保荐期比主板及中小板企业长。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保荐机构督导期都要三年,加上前面的辅导期,一般都在四年左右。

  再者,创业企业涉及领域广泛,有的是非常细分的小行业,有的是新经济、新模式,有的可能是难懂的高精尖技术,保荐人在遴选项目时往往没有先例可循。因此与主板相比,做一单创业板项目,可能要花费更大的气力,同时也需要保荐人及其背后的团队有更强的研究和判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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