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一经公布,立即在行业内引起了强烈反响。《规则》以切实加强投资者保护、不断提升市场效率、促进市场长远健康发展为基本出发点,结合创业板公司的特点,不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创新,而且增强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强化了风险控制,从而为创业板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规则》让创投企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加快推进创业板市场的进程。
《规则》借鉴了主板市场各项成熟制度,尤其是中小板市场监管经验。《规则》的出台意味着创业板的正式推出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对于资本市场而言,创业板市场将增加市场交易品种和投资渠道,增加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加快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规则》对于创投企业的上市条件、退市机制、公司治理等方面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在股份限售制度设计方面,力求在保持公司股权和经营稳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并满足股东适当的退出需求。《规则》不仅在退市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而且考虑到股份限售制度对股东和市场各方的影响,充分体现了全面化和市场化的特点。
《规则》处处渗透着严格规范和防范风险意识,充分体现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出发点,制定了严格的退市制度,有利于引导投资者树立审慎的投资理念;对于大家比较关心的创业板公司平均规模小,可能面临更为突出的新股上市首日暴炒风险问题,《规则》也从强化公司上市首日的信息披露要求、强调创业板公司应充分披露核心技术变化可能造成的影响和风险等两方面提出了特别的信息披露要求;《规则》强化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强调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等等。
对于券商和机构来说,创业板市场的推出将为其带来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包括创投企业在一级市场的发行和二级市场的交易等等。早在《规则》的出台之前,各券商和机构就已经开始积极备战,目前更有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券商间针对创业板市场业务的竞争也将更为激烈。
目前A股市场投资情绪较为积极,创业板市场规模较小,本身可吸纳的资金量不多,同时《规则》对可能出现的投机炒做等风险防范方面已加强了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预计创业板的推出对市场的负面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