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区域化、行业化成为发展方向
证券时报记者 桂衍民
本报讯 证监会上周五发布了修改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与修改前的办法相比,新规对创业板保荐机构的督导期、风险控制、以及签字权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对此,券商业内人士的看法是,新规将加速券商投行价值取向的分化,国内投行将迎来差异化竞争时代。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主要有个三方面的修改:一是适当延长持续督导期,以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二是建立保荐机构对所保荐公司的信息披露跟踪报告制度,提升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三是适当调整对保荐代表人的个别监管措施。
从中可以看出,与修改之前的保荐规则相比,保荐人在创业板项目的保荐上,将面临着时间延长、工作量增加、保荐要求更高的状况;由于创业板企业IPO的承销费用比较小,这样券商保荐的平均成本就增加了。对此,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创业板推出后,保荐机构在考虑项目收益时,肯定要将争取项目的成本也考虑进去。
李大霄表示,随着创业板的正式推出,国内投行肯定会出现分化。“打个比喻,有些券商譬如中信和中金可能专注于大项目要多些,某些券商专注于做中小板的要更多些,而另外一些券商可能会在创业板保荐上更多地发挥作用,将来肯定会呈现类似这样的一个格局。”他分析说。
红塔证券投行部总经理沈春晖则认为,未来国内的投行或许还会在行业上呈现各自的特点。他介绍,现在国内已经有不少券商成立单独的行业投行部,如华泰证券已经成立了“投资银行部总部医药行业部”。
“在地域分化上,一些券商投行现在也有了自己的优势地区,比如说东莞证券,东莞本地的项目它肯定有明显优势。”李大霄补充说,除了上述特点,未来有些券商在做创业板项目时或许还会和直投业务结合起来。
对于创业板项目工作量增加和要求更严的问题,东莞证券投行部保荐人郭天顺则表示,根据行业的不成文规定,此前对项目后续的督导期都是不收费的,对于未来创业板的督导期,保荐机构出于成本的考虑,肯定会收取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