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正在征求意见中的新《发审办法》作出三方面的适当修改。对此,受访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修改后的发审委办法着眼于当前创业板发审实际工作,对于提高创业板上市工作的监管和审核效率帮助很大。就未来发审委的人员结构,专家们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
引入新兴行业专业人士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宵主张,创业板发审委的构成人员应该以独立方专业人员为主体,行业以及管理方面的专家为组成部分,兼顾一定的高端学者以及研究人员。“事实上,怎样在未来创业板发审委人员构成中达到一个专业性和公正性的平衡是关键所在!”李大宵特别提到,在行业专家委员方面,应该做到行业分散、涵盖广、占比多。因为未来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是一个“百花齐放”的景象,这就要求发审委委员熟悉新兴行业,因此可能会有一些“新潮”的人进入发审委委员行列,比如网络、传媒、太阳能、新材料等新兴行业的专业人士。
引入有技术壁垒的行业专家
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春元也对修改办法中专门提及将“适当吸收熟悉行业技术和管理的专家”给予了高度评价。胡春元认为,创业板对上市企业的科技含量和成长性有较高的要求,这些仅从财务上是得不到很好的量化体现的,而行业专家和市场管理专业人士则相对熟悉。比如对一个企业成长性的判断,行业专家的嗅觉会比财务专家更好,更能发现一个企业的未来价值。由此,他建议,在创业板发审委委员构成当中,除了考虑到会计、律师等专业人员外,应该适当吸收一定的市场“嗅觉”灵敏的专业人士。“至少每一个审查小组配备一个行业专家或者市场专家是有必要的。”
引入创业板买卖方代表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副总经理黄燕铭则建议:在创业板发审委人员构成上,适当考虑作为买卖方代表的证券公司分析师和基金公司专业人员。一方面,作为卖方代表的证券公司专业人员对行业情况比较熟悉;另一方面,作为买方代表的基金公司专业人员,通过吸收他们加入到发审委当中,能够很好地体现出买方对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市场认同度。
他认为,创业板发审委委员构成应该以会计、法律等专业人员为主,行业专家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