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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报记者 郑小栓
从历史上看,国人有炒新的习惯。
就笔者记忆,1996年、1997年进入市场的股民挣钱者少之又少;2000年、2001年进入股市的投资者被套者比比皆是;2007年、2008年进入股市的投资者更是赶上了股市从6000多点跌到1600多点特殊历史阶段,损失70%、80%是正常现象。
以上所述并非说不让大家接触新生事物,而是给大家提个醒,对新生事物的介入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创业板在我国的金融业也算是新生事物,创业板的启动,对国对民都是一件好事,关键是如何把这件好事办好,笔者认为,创业板应严监管、低门槛,既能保证创业板健康发展,又能保护一般投资者利益,使其积极参与。
首先,不能让创业板成为投机者圈钱的途径,要通过制度建设来严防可能产生的风险。一方面是要谨防企业家的道德风险。有些企业家看到上市后二级市场有50倍甚至于更高的市盈率,抱着“套现”、“造富”的心态把企业推上创业板,使创业板沦为一些企业上市圈钱的工具。因此,在创业板推出后,将有可能出现高管套现的行为,尔后他们可以利用部分资金重新创业,并对原公司造成同业竞争。为此,对于这种风险,希望监管层可以从制度上进行约束,通过立法的形式来解决可能产生的问题,而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企业家自觉行为上。
其次,降低创业板的门槛。这里所说的门槛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企业的准入门槛,二是投资者准入门槛。其中,投资者的准入门槛是投资者所关注的。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IPO管理办法》,“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所谓合格投资者制度就是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经验的投资者才能进入创业板市场投资。如果门槛设置过高,通过过高的门槛来保护投资者,往往让投资者不领情,因为对投资者来说,要参与的欲望总要强过被保护的欲望。
就目前整个中国资本市场来说,历史还较短,还比较年轻,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相对不是很成熟,所以一开始采取严监管的模式,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市场健康稳定长远发展是必要的。
因此,创业板要严监管、低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