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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社论:创业板落定 投资风险提示不可或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1日 21:54  晶报

  十年磨一剑。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意味着创业板有望于5月1日起正式开启。

  创业板落地在即,过往的争议画上了句号。毫无疑问,这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并将对中国经济,对深圳的经济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深圳作为创业板的落地城市,多年来的一个梦想终成现实。

  多年来,围绕着创业板的推出,是非争议从来不曾断过。产生诸多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推出创业板可能带来很多风险,既包括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也包括创业板本身的命运风险。创业板要不要建设,怎样建设,无论在政界、学界,还是投资界与产业界,都曾莫衷一是。

  值得庆幸的是,在各类纷繁复杂的争论当中,主流意见的脉络逐渐清晰:通过中国“纳斯达克”的建设,完善资本市场的层次与结构、拓展资本市场的深度与广度。同时,借助推出创业板,将点燃许多创新型企业的创业热情与融资热情。

  近一年来,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多变化,但中国推进创业板建设的初衷并没有特别的改变。如今,决策者最终决定要做好这件事情,并且选择了一个恰当的时机。谓其“恰当”,是因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本身看,经过多年筹备,创业板的问世已是水到渠成。从中国经济的一些具体情况观察,对于为数不少的充满活力的企业,尤其是创新型中小企业来说,这将是一条重要的融资渠道。反过来说,推出创业板已是时势所需,若一再犹疑不决,将会带来不必要的负面成本。

  创业板落地在即,这个时候,相关各方的任务与挑战将会更重。尽管创业板筹备时间长,很多问题考虑得已较充分,但纸面上的东西一旦转为实践,依然千头万绪。包括管理层与交易所在内,都将需要在陆续颁布各类具体规则的同时,加强对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进行培训,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向企业和投资者介绍创业板特点和相关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创业板投资风险。投资者教育,在推出创业板的前后时间里,尤其是一项紧要的任务。

  有学者认为,创业板是为机构投资者准备的,不太适合个人投资者投资。“办法”中也提出,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但无论如何,加强投资者教育,都是管理层必不可少的功课;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都是上市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经过主板市场熏陶多年,投资者对于“买者自负”的理念并不陌生。然而,必须看到,创业板自有其区别于主板的不同特点,其高风险性与生俱来。更低的门槛、更容易被操纵的股本数量,等等,使得创业板必然是高风险的聚集之地。创业板的建设要取得成功,不是说要怎样去隔离风险,否则,创业板不成其为创业板,但是投资者身上又不能被强加本不该承受的风险。

  这也意味着,面对创业板可能带来的各类风险,要有更具针对性的办法。就现实而言,在强调投资者教育和提示风险的同时,宜在上市资源选择、以及完善多层次监管体系等方面共同着力,来为创业板的建设护航。由于创业板的特点,上市企业易被操纵,因此未来加大对内幕交易、关联交易、操纵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极为必要。同时,创业板的建设,在具体操作上不必激进前行,不妨边试边行,走一条稳健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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