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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办法推出 各方认为示范效应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31日 20:32  新华网

  证监会发布创业板IPO办法 自5月1日起实施

  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姜锐华晔迪)中国证监会31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定于今年5月1日正式推出,各方认为,此时宣布推出创业板,示范意味明显,资本市场或将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经济转暖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创业板推出释放一个信号:国家有可能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措施。”一位供职于广发证券的投行界人士表示,在信贷市场中,中小企业融资相对较难,创业板推出打开了资本市场面向中小企业的“一扇窗”。

  “这让中小企业看到上市融资的希望。”上海华炎软件负责人庄先生说,但上创业板并不容易。

  相关资料显示,中小板IPO暂停之后,排队在证监会发审等待审核上市的中小企业已有400多家,而在各地证监局的则有700家左右,券商手中这类企业又超过一千家……

  显然,“创业板推出不可能解决这么多企业的融资问题。”西南证券项目经理徐莉璇说,其示范效应大于实质作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在此间表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推出创业板意在通过资本市场的示范效应,发挥拉动民间投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以创业促就业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功能,强化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板推出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了一个新的“出口”,有助于提高风险资本的使用效率。

  “在创业板推出前,风险投资退出较为困难,不少机构只能选择持有,不利于资本流动。”长期从事风险投资研究的上海永方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鸣介绍说,创业板的出现,有利于风险投资企业抛弃以往单纯借壳上市的退出方式,多样化的选择可以节省成本。

  名力中国成长基金联席董事朱远忠也表示,完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有助于资本流动,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机构参与发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相信“将会有更多的投资企业参与进来”。

  此外,“创业板市场建立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徐莉璇表示,在目前的资本市场结构中,中小企业板仍在主板体系内运作,主板和三板之间缺乏必要连接,创业板市场的建立为将来转板“绿色通道”形成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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