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创业板相关资料如何索取的问题
(一)问:投资者如何索取创业板市场宣传单、手册?
答:投资者可向证券营业部索取相关宣传资料,也可直接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投资者教育-中心出版物”栏目下载相关文字资料。
二、关于创业板交易规则的问题
(二)问:创业板交易规则何时公布?是否有涨跌幅限制?是否T+0交易?交易收费标准如何?行情是否独立于主板公布?
答:目前,创业板交易规则尚未公布,请投资者密切留意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创业板交易规则公布后,将尽快通过各种渠道告知投资者。
三、关于上市发行的问题
(三)问:公司怎样申请在创业板上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相关要求已编录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中,请直接到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相关文件。
(四)问:创业板股票什么时候开始发行上市?
答:中国证监会受理企业的首发申请材料工作已于2009年7月26日启动。审批通过并发行后,再行上市。请投资者留意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问: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名单在哪里查询?
答:目前还没有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名单。
(六)问:“创业板”是由“中小企业板”改制而成还是另创新板?
答: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是两个不同的板块,两者处于不同的层次,除企业选择标准不同外,在功能定位、风险特征、制度设计等方面还存在显著的区别,创业板并非简单地放宽现有中小板标准改制而成的。
(七)问:创业板股票是否会发行B股?
答:创业板IPO管理办法没有涉及相关问题。
四、关于登记结算的问题
(八)问:参与创业板交易是否需要重新开户?
答:不需要,使用原有的证券账户即可。
(九)问:投资者签订创业板风险揭示书,是否一定要亲自到营业部办理?
答:原则上投资者本人必须亲自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针对投资者年龄超过70周岁、身体残疾或者身处国外等特殊情况,证券公司可视需要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与其签署风险揭示书或接受持公证委托书的代理人代为申请办理。
(十)问:开通创业板交易资格时,是否要求一定要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答:目前没有接到相关部门停用一代身份证的通知,暂无此限制。
五、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问题
(十一)问:投资者投资创业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但需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上述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
(十二)问:未满二年交易的投资者可开通创业板交易吗?
答:原则上不鼓励未满二年交易的投资者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如投资者要直接参与,必须在营业部现场按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上述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营业部为其开通交易。
(十三)问:是否所有证券公司都可以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交易?
答:是的。
(十四)问:开通创业板资格的投资者需具备两年的投资经验,起算时点是以深市证券账户第一笔交易来计算,还是以沪市证券账户第一笔交易来计算?
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交易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即投资经验的计算是以投资者在深市或沪市的第一笔交易作为计算起点。
(十五)问:只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不打算进行创业板股票交易,是否也必须签署风险协议书?
答:是的。合格投资者在与券商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后(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券商才能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十六)问:机构投资者参与创业板有没有限制?是否需要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QFII是否需要签订风险揭示书?什么时候可以开通创业板交易?
答:不需要,机构投资者及QFII只要持有深圳证券账户即可直接进行创业板交易。
(十七)问:如果同一个证券账户在多家证券公司进行创业板交易,是否要在每家券商处签署风险揭示书并开通交易资格?
答:不需要,投资者在一家证券公司签署风险揭示书并开通交易资格后,可持该风险揭示书副本到其他券商办理开通手续。
(十八)问:具有两年以上B股交易经验是否符合创业板股票交易经验标准?
答:符合。创业板股票交易经验标准中,“股票”是指:1、包括所有A股和B股,但不包括基金、债券、权证等交易品种;2、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但不包括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股票。
(十九)问:开通创业板交易资格需具备两年的股票交易经验,那如果一个股民在1998年开了股东卡做交易,但后来注销了,后来在2008年又开了一个新股东卡,这种情况是否还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呢?
答:交易经验的认定日期具体为:沪、深市场A股证券账户从1991年7月8日、B股证券账户从1992年2月21日至查询日前一交易日发生的首笔股票交易的日期。账户注销后又开设新账户,如果认定为同一人,则可延续计算。
(二十)问:创业板投资者需具备两年投资经验,交易包括IPO与增发中的新股认购,但不包括新股申购,怎么理解新股认购和新股申购?
答:“新股申购”是指投资者在新股发行期间申请购买的行为,“新股认购”是指投资者在新股申购中签后缴款购买新股的行为。
(二十一)问:券商怎么查询投资者是否具有两年的交易经验呢?
答: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数据可对投资者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进行查询,查询方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上的查询指南,网址为:http://www.chinaclear.cn/。
(二十二)证券营业部在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交易资格时,是否代深交所向投资者收取代理费?
答:深交所对投资者开通创业板交易资格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十三)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适用于机构投资者吗?
答:不适用。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直接进行创业板交易。
(二十四)问: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如何开通创业板业务?
答:资产管理业务中的集合理财、定向理财客户均视同机构客户。
(二十五)问:没有深圳账户能开通创业板交易资格吗?
答:没有深圳账户无法参与深市证券(包括创业板股票)的交易。
六、关于证券公司如何实施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