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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投资需防五类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3日 04:1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随着创业板推出的临近,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经中国证监会备案,自今天起发布,7月15日起施行。

  据介绍,《必备条款》对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签订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应具备的基本内容提出了总体性要求,各证券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必备条款》的规定,制定创业板市场风险揭示书文本。

  《必备条款》提示,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除具有与主板市场投资同样的风险外,还要特别关注五大类风险,其中包括:一是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上市规则差异可能带来的风险;二是退市风险,退市以后可能面临股票无法交易的情况,购买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三是公司经营风险;四是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五是投资者还要面对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由于技术失控而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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