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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警示创业板五禁区

  证券时报记者 于 扬

  本报讯 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培训会日前在京举行。会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负责人警示创业板各方,坚决勿闯虚假信息披露、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滥用募集资金和盲目扩张五个禁区。

  该负责人表示,创业板市场的适时推出适应了创新型国家战略发展的需要,监管机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当前面临的共同任务就是共同构建和谐、健康、持续发展的创业板市场。具体来说就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上市公司;共同努力推进和完善公司治理;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共同构建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交流、相互监督的和谐发展环境。

  这位负责人鼓励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做专、做精、做优、做强,自主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利用资本市场平台进行行业整合、产业提升。希望保荐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组织切实履行职责,相关各方坚决勿闯虚假信息披露、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滥用募集资金和盲目扩张的禁区。

  该负责人同时阐释了上市公司监管的“十六字”理念。

  一是放松管制。监管部门为适应市场变化形势,在推动市场化变革中不断放松管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体现公司自治的市场法则,进一步拓展企业的自主权和创新发展空间。

  二是加强监管。在放松管制的同时,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在不断改进和加强。基于多年来的监管实践,可将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归纳为无知违规、无意违规、惯性违规、被动违规、恶意违规五种类型。对这五种情形,监管部门将区分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三是改进服务。上市公司与监管者之间不应该是简单、绝对的“猫鼠”关系,而应是平等、互动的关系。监管部门与上市公司虽然是不同的市场主体,但两者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

  四是与时俱进。中国的资本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其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这就要求监管者要“与时俱进”,不断随形势变化调整监管理念、监管措施和监管手段,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体制,在监管的适应性、适当性、针对性、有效性上下功夫。同时,监管方向和目标是不变的,即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发挥资本市场的基础功能,形成规范运作、合规守法、回报股东的文化和理念,实现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和谐发展、健康发展和科学发展。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铭记诚信二字,善待广大投资者;二是专营主业,用好募集资金;三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禁内部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四是要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上下功夫。

  培训会上,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签署了《规范运作承诺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签署了《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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