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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为创业板专设监管五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 01:40  东方早报

  将针对超募资金等陆续发布监管细则,并对特殊行业制定特别信披规定

  东方早报记者 忻尚伦

  本周五创业板首批企业将集体挂牌上市 CFP 资料

  本周五创业板首批企业将集体挂牌上市,针对创业板的监管工作依然在陆续出台。证监会昨日宣布,专门在上市部成立监管五处监督创业板上市公司。

  另外,深交所表示,创业板上市证券交易经手费、证券交易监管费按主板标准执行,创业板上市证券的交易延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证监会昨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证监会当前对创业板公司监管的基本原则和思路是: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以保荐机构为切入点,防治并举,统筹兼顾。

  对于创业板的信披体系,证监会主要将从三方面入手继续进行补充。

  首先,证监会正就创业板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制订相关规则,将在修改完善后发布,其他信息披露规则也将根据创业板实际情况陆续制订发布;

  其次,针对创业板公司中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较为新颖、行业与其他公司差异较大的情况,将有针对性地研究制订特殊行业的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第三,创业板运行一段时间后,将对信披规则进行进一步梳理,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和补充。

  对于创业板募集资金的监管,该负责人称,除了深交所规定的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披露超募资金的投资计划外,还要求上市公司须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此外,该负责人透露,证监会将研究制定更为灵活有效的创业板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准备对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明确,其中对创业板保荐机构的职责和工作也有一些特别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再次强调了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严处理。证监会负责人强调,证监会已建立包括日常监管、立案稽查、行政处罚、移送司法等各环节的联动监管与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将加大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

  与此同时,证监会“监管五处”也在上市部成立,该部门专为创业板而生。之前,在上市部仅有4个监管处,分别指导、督促上交所、深交所、中小板、央企和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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