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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5公司发行前半年新增股份锁股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6日 08:45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庄少文 肖林秀

  大浪淘沙,28家公司终于完成创业板上市的最后一步,荣幸地成为创业板首批挂牌企业,只等30日开市交易了。

  日前,深交所上市委召开会议审议了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的上市申请,会议认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28家公司在总股本、公开发行股份占比、公司股东人数等方面均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审议通过28家公司的上市申请。根据上市委的审核意见,深交所批准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上市。

  上市委高度关注部分公司存在在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发行申请前六个月内进行过增资扩股或控股股东转让股份的情形,审议中对在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发行申请前六个月内进行过增资扩股的五家公司(特锐德、网宿科技、中元华电、吉峰农机和金亚科技)进行重点关注并提出反馈意见,公司相关股东根据上市委的反馈意见,承诺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所持新增股份并在上市公告书予以披露。

  同时,针对创业板公司普遍存在超募资金现象,上市委要求相关公司在上市公告书中明确披露超募资金的金额和初步使用计划,承诺超募资金将用于主业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另外上市后六个月内通过相关程序决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运用。

  此外,为切实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上市委要求公司承诺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根据相关规则完善公司章程等制度,并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该承诺。

  此前,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多个场合就创业板风险问题对市场各方做出过中肯的风险警示。他指出,历经十年,创业板市场正式启动标志着创业板发展新的开始,作为新生事物,创业板市场面临非理性交易、投机炒作和市场操纵的风险相对也比较高。证监会将坚持从严监管的原则,深化监管创新和制度创新,针对创业板市场的特点,逐步完善创业板市场配套法律法规、信用体系和监管规则。重点加大对内幕交易、利益输送、操纵市场、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创业板市场的有效秩序,创新和强化监管手段,完善综合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创业板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针对深交所,尚福林要求全面强化自律监管,加强对募集资金,尤其是超募资金的监管,严密监控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防止过度炒作,坚决打击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上市公司,尚福林表示,应着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严防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依法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管好用好募集资金。

  对于各类中介机构,尚福林明确指出,应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好创业板企业发行保荐责任,和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同时各证券公司应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各项规定,持续做好创业板投资者的风险提示和教育工作,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尚福林特别提示投资者应理性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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