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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告别大批发回归常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0日 13:16  扬子晚报

  今后每周发审约4—8家,“窗口期”股东解禁条件从严

  在创业板前三批28家公司挂牌在即的同时,后续申报的创业板企业审核工作也在继续进行,今后的发审上市将进入常态化,每周上会的企业约为4-8家,而不是此前三批企业“集中发审、批量发行”的速度。

  自从监管层开始受理创业板企业发行申请以来,已有28家公司拿到发行批文,并将于本月30日挂牌上市。如此高密度的发行,在A股市场上是史无前例的。市场纷纷猜测,为了控制发行速度和规模,监管层可能暂停创业板企业的发审工作。

  不过,记者昨日从部分证券公司获悉,创业板企业的发审工作并未暂停,而是正在按流程接受审核。与此前“集中发审、批量发行”不同的是,今后发审工作将调整节奏,进入常态化。平安证券相关人士介绍,今后每周到创业板发审委上会的企业可能为4-8家。

  从部分拟创业板上市公司获悉,在递交上市申请前6个月内通过受让股份成为股东的投资者除了遵守一年的限售规定外,次年最多也只能出售50%的股份,这一要求远高于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为了减缓原股东套现对股价的影响,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发行前股份的解禁已经设定了三个条件:一是原股东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均不得转让;二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三是发行人在提交上市申请前六个月内进行过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除一年限售规定外,还需承诺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

  在目前已经招股的创业板企业中,这一规定得到了充分体现,而且部分窗口期增资的原股东还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追加承诺,不仅对增量分步解禁,对存量也进行了总量控制。

  小峰 建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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