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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创业板 具体情况看合同契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3日 17:31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 许超声)基金能否投资创业板?这一困扰业内多时的问题有了答案,中国证监会昨天向基金公司下发《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的说明》,指出创业板作为一个新的证券品种,基金可以参与投资,但具体的基金能否投资创业板,要看合同契约的约定。

  《说明》明确了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说明》指出,基金是否能投资创业板,需要根据基金合同,判断拟投资的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债券是否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风险收益特征。《说明》强调,对于创业板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基金需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尤其是事前披露。

  据悉,上投摩根、国联安、易方达、兴业全球、东吴、华富、国泰、富国、汇添富、中银、国海富兰克林、嘉实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昨天已发布公告,明确表示公司旗下哪些基金可以投资创业板,并提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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