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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公司昨顺利通过首次证监会发审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8日 01:30  证券日报

  七家公司一小步 创业板市场一大步

  今日江苏新宁现代物流公司等6家企业,下周一南京磐能电力科技公司等5家企业将先后“赴考”

  □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中国证监会首次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今天顺利召开,创业板发审委的35名委员中有28名委员参加了发审委会议,审核的七家企业全部获得有条件通过。发审工作会议的顺利召开,标志着我国创业板市场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证监会17日召开首次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审核了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这七家公司是中国创业板市场首批过会的公司。

  “上述通过发审委审核的企业,要与保监代表人和会计师、律师一起落实好发审委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将根据企业和保监代表人落实发审委审核意见的情况,在履行必要的工作程序之后,向企业发出核准的批文。企业在获得核准批文后,即可安排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我们在此希望这些企业发行上市后进一步规范运作,履行好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创业板平台把企业做优做强。”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同时介绍,18日还将召开三场创业板发审委会议,审核六家企业。下周,则要根据企业的初审工作情况陆续召开创业板发审委员会议,“这意味着我国创业板市场即将迎来首批发行上市企业,一批批自主创新型企业和成长创新企业将通过创业板快速发展。而资本市场将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为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重要的贡献。”

  “创业板发审委的一个特点,就是设了专门的行业专家,其他的审核程序跟主板完全一样。”负责人表示。

  对于此次创业板审核的内容,参加了17日发审的创业板发审委员蒋新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说,“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三方面内容,即合规性审核、信息披露以及企业成长性。”

  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是一定要充分,创业板企业有很多新的东西,有很多新的模式、新的技术,更强调信息披露的充分性。而对于企业的成长性和创业能力方面,也要有更高的要求。“创新没有确切的概念和定义,但要求发行人自己如实充分地进行阐述,保荐人也要核实并且切实体会创新的概念。”蒋新红说。

  值得关注的是,这次上会的7家企业都是有条件通过发审委的审核。对此,蒋新红解释,有条件通过实际上就是说明该企业已经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但是在信息披露和细节问题上可能存在着欠缺,需要发行人进行修改。

  “打个比方,一家公司的应收帐款坏帐准备一年以内是3%或者5%,跟同行业比可能偏低,需要说明情况,但这是信息披露的问题,并不影响发行。”

  创业板的一个特点就是创新性,这就需要发行人充分阐述,保荐人切身体会。对此,创业板发审委委员朱增进表示,这在安排创业板发审委构架的时候就已经预先有所考虑,在35名发审委委员安排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不同于主板的特征。“今天第一家上会的企业属于新型行业,在委员做了解释之后,我们对现在这个行业的情况以及该公司现在所处的状态有了非常清晰的认识。”

  根据有关安排,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今日将继续“赴考”,21日即下周一,南京磐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亦将上会接受审核。此外,作为发行审核的重要一环,创业板申请企业的见面会下周也将正常举行。至于第一批企业何时挂牌尚未可知,因为这取决于程序走下来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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