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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首批申报周五见分晓 材料有瑕疵或不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 09:44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于海涛北京报道

  7月27日,本报记者致电多位来京申报创业板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获悉,其多数已离京着手准备尽职调查底稿,等下一阶段的上交材料。

  当日已无上报企业,因首日申报企业无时间先后顺序,故需要上报的企业均会赶在首日申报完毕。

  根据证监会提供的数字,7月26日申报第一天,共38家保荐机构申报108家企业创业板发行和上市申请。

  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申报五日内,即本周五将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首日申报的企业将面对三种结果:一是准予受理,转至相关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核;二是需要补证,30个工作日为限;三是不符合现有规定的,不予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材料的质量将直接决定其是否被受理。此前,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曾在对中介机构的培训会上明确要求,申报材料要“保质保量”,一旦发现问题,就要往后排,以“保证好公司尽快发审”。

  也就是说,对首日申报材料的审查将从严,存在瑕疵的或不予受理。

  本报记者当日在受理现场了解到,已有申报出现瑕疵的情况,某企业的“发行人介绍信”开具日期是2007年,被受理人员认为“太不严肃”。

  行政许可三环节

  实际上,申报材料只是创业板企业发行审核链条中的小环节,即材料接收,并不代表证监会已受理其申请。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从2004年实行新体制,即“行政许可的受理和审理分离体制”。

  受理是办公厅受理处负责,该处由办公厅、审核部门共同组成,其职能是接收申请材料,其认为可以受理的,就转到相应业务部门审核、审理。

  权威数据显示,目前,证监会共50多项行政许可,分别涉及发行部、上市部、机构部、基金部、期货部、国际部、会计部,以及最近成立的创业板发行审核办公室。

  按照行政许可流程,一项行政许可共分三块:受理、审核、决定。

  “受理是许可人向证监会提出申请,证监会接收,文件的齐备性达到要求之后,进入实质审理,要符合证券法的条件,符合某一个行政许可的具体条件,定性定量条件都符合,做出许可决定,发业务许可。”该负责人说。

  此外,对一些比较复杂的产品或项目,比如IPO、增发、公司债、重组等,所需文件对公司要求和判断比较高,专门的审核委员会要做出表决,再进入决定程序。

  对于创业板发审,7月26日进行的是受理过程中的“小程序”,叫材料接收。按规定,五日之内,即到本周末,证监会必须做出对首日申报企业是否受理的决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需要补证材料,即需要对某种情形做出特殊说明的,比如审核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某企业按行业普遍要求无法对其今后业绩做出实质判断,就给企业一个补证的机会,30日内补齐。

  “过去(主板)IPO,受理是绝大多数,有个别的需要补证,受理完之后,公司审核材料转到业务部门审核,审核后还有一个程序——反馈。由办公厅受理处通知企业。”前述负责人说。

  实际上,受理处起统一管理的作用,所有项目要经该处盖章后最终回到申请人手上。

  有瑕疵或不被受理

  108家企业的“批量”申报将直接挑战受理部门的工作强度。按照姚刚的说法,“别说内容,就这堆纸处理起来也要花几天时间”。

  谁将在本轮“选秀”中优先胜出,进入下一环节,本周五将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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