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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转申请企业与新申请企业同等对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0日 20:11  全景网

  全景网7月20日讯 中国证监会将自7月26日起受理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周一晚间表示,已申请在主板(包括中小板)发行上市的公司,在符合创业板发行条件和创业板市场定位的前提下,可自主选择转申请到创业板发行上市。

  该负责人称,申请转到创业板发行上市的公司,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先撤回主板发行申请,在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完善申请材料后,履行创业板发行申请材料的申报程序。中国证监会对转申请企业与新申请企业同等对待,没有受理和审核上的特殊安排。(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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