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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7月26日起受理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0日 19:37  全景网

  全景网7月20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一宣布,自7月26日起受理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创业板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发上市申请文件20日起施行。

  证监会同时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上述两个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表示,保荐机构应指定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一家创业板发行人的保荐工作。在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推荐的创业板发行人股票发行前,证监会暂不受理由该保荐代表人负责推荐的其他创业板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

  另外,创业板发行人报送的申请文件中,财务资料的报告期为最近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及一期,招股说明书和审计报告中最近一期会计数据的有效期(报送日至到期日)应不少于3个月。(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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