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8日发布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及相关配套文件,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参与创业板市场,原则上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而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沪深两市中,理论上最多有9212万户,占总数88%的账户开户者符合这一条件。
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参与创业板市场,原则上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交易经验的具体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的账户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对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6月5日,沪深两市A股与B股合计共有有效账户10909.7万户,而其中有9612.9064万户为2007年7月前开设,这意味着若按照开户者开立账户后不久即发生首笔交易计算,在目前A、B股所有有效账户中,最多有88%的账户开户者具有所规定的“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
国泰君安总经济师、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对记者表示,创业板中所有上市公司均为股本较小的小市值公司,在创业板推出初期容易受到市场的过度炒作,这将对中小投资者形成一定的风险。因此,在如何防范中小投资者风险方面出台制度化措施是必要的。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丁剑平认为,除《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外,创业板的制度性准备已经基本完备。他表示,虽然创业板的制度建设与现行各种市场制度衔接有一定难度,但一步步地试水仍然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