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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采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 由三个层面组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8日 22:21  第一财经网

  2年交易经验可快速申请上板交易

  CBN记者 陆媛 发自北京

  创业板没有传说中的投资者歧视,相反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认为即将推出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体现了对投资者的保护和尊重,有2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可快速获得创业板投资资格,其他投资者需要经过更为严格的风险揭示过程后同样可以获得上板交易资格。

  证监会、深交所、证券业协会三家今日下午首次联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并解释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回避了之前的投资者门槛一说。年初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主板市场好比浅水区,创业板市场好比深水区,场外交易市场好比冲浪区,随着市场的层次由浅到深,上市公司风险在逐步递增,对游泳者投资者的风险理解和承担能力的要求也在逐步递增,因此推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正是体现对投资者关爱有加、充分尊重和保护的宗旨。

  目前初步构建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体系由三个层面组成。一是证监会制定的《暂行规定》。主要内容是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对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出原则要求,同时授权自律机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二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是具体明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基本要求、程序、工作机制以及监管要求等。三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必备条款》规定了证券公司在其制定的风险揭示书中必须列示的条款。

  根据是否具有2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监管层将沪深投资者分为两类,为这两类投资者开辟不同的通道。根据《实施办法》规定,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参与创业板市场,原则上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交易经验的具体起算时点,设为投资者本人名下的账户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具备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时,证券公司需要与其现场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要求其抄录一段声明。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应见证投资者签署并签字确认。T+2日即可开通创业板交易资格。这种快速通道仅仅属于那些拥有2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投资者。

  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但仍要求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投资者,证券公司需与其现场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要求其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一段特别声明。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应见证投资者签署并签字确认,之后还需要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T+5日即可开通创业板交易资格。

  对创业板投资者资格要求放松多了,改革更为市场化,既加强风险管理又体现买者自负原则,接受过证监会多次调研的银河证券零售客户部总经理吴坤强今日对CBN表示,也没有给券商增加更多成本,而且具备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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