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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于22日结束。上市细则征求意见截止,预示创业板步入“倒计时”阶段。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后,5月14日,《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正式发布,标志着创业板主要配套制度文件已基本完备。
据了解,从创业板细则出台,到上市公司挂牌上市,中间尚有一段路程要走。中国中央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表示,创业板预计会在8月份左右推出。
根据创业板IPO暂行办法,登陆创业板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据《东方早报》报道,有消息称,深交所一直在讨论创业板是否打开涨跌幅限制的问题,记者就此向证监会新闻处求证,但未获证实。
由于A股市场当前尚处复苏期,不少人担心创业板此时推出,将分流主板资金,进而冲击股市稳定。
业界人士称,推出创业板对市场供求层面都不会带来实质性冲击。一方面,据测算,创业板企业平均首发融资额预计在1亿元到2亿元之间。另一方面,市场闲置的社会资金很充裕,创业板可能吸引更多社会增量资本而非仅仅从主板市场分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