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22日,深交所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党委书记、理事长陈东征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市场总体情况,认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呈现,中小企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但也存在很大的发展机遇。深交所既要充分估计未来可能面临的困难,也要坚定信心,扎实做好深交所本职工作。会议强调,深交所当前工作的重点,是在安全运行和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国务院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尽快平稳推出创业板,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会议认为,通过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各方对创业板上市规则涉及的热点问题达成了进一步的共识。该规则既借鉴了主板特别是中小板监管的经验,又考虑到创业板公司的特点,对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股份限售、保荐机构责任、退市制度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会议要求在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尽量吸取各方意见修改后,按程序上报。同时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指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会议认为,目前公司债券市场仍滞后于国民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要加快推进分类监管等制度创新,大力推动公司债券市场发展,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与会代表畅所欲言,交流了业内最新动态,围绕相关具体工作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本报记者 钟国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