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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创业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 13:30  中国科技财富

  策划 / 执行 韩言铭

  随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问世。一时间,有关创业板的舆论铺天盖地,有褒有贬。

  十年,她来了。

  因为重要,

  因为不易,

  因为新鲜,

  创业板受到了社会高度关注。

  有人说,创业板出台,最兴奋的是科技部:多年的推动、倡导有结果了;

  也有人说,最兴奋的应该是创业风险投资,因为资本退出通道进一步打开;

  其实,最受益的是创新型科技企业,因为融资将变得更容易。

  ……

  然而,对创业板的认识还存在分歧,甚至观点针锋相对。但,这不重要,问题在发展中解决。

  创业板到底是什么?要解决什么问题?中国的创业板特色在哪里?针对创业板建设,社会各界有哪些建议?

  深度解读《管理办法》

  5月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创业板服务于成长性的企业,其IPO标准在主板市场基础上作了较大幅度的降低。在当前,中国推出创业板有其特殊的意义。

  两套盈利标准选其一

  《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对于发行人的存续时间、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和规模做出了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盈利状况,企业可以在两套标准中选其一。可以是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强化公司治理

  《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创业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及支持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的重要平台。具体讲,创业板公司应是具备一定的盈利基础,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需存续一定期限,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的企业。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此外,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了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和控股股东责任。规定发行人应当保持业务、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的持续稳定,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及其股东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强化保荐人责任

  考虑到创业板公司规模小、风险高,创业板适当延长了持续督导期间。这次拟修改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这样的规定较之主板,分别延长了一个会计年度。通过延长持续督导期,强化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责任,提高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创业板公司持续发展。

  强化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推荐作用,充分体现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加大市场约束。《管理办法》要求保荐人出具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持续督导方面,要求保荐人督促企业合规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督导发行人持续履行各项承诺,并要求保荐人对发行人发布的定期公告撰写跟踪报告。

  此外,《管理办法》特别提出,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在信息披露方面,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做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认为,推出创业板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层次与结构、拓展资本市场深度与广度的重要举措,能够为数量众多的自主创新和成长型创业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同时通过资本市场的示范效应,发挥拉动民间投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以创业促就业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功能,强化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持,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什么是创业板市场 ?

  创业板市场,顾名思义,着眼于创业,是为了适应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发展需要而设立的市场。各国对此的称呼不一,有的叫成长板,有的叫新市场,有的叫证券交易商报价系统,比如美国的纳斯达克、英国的AIM等。与主板市场只接纳成熟的、已形成足够规模的企业上市不同,创业板以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具有上市门槛低,信息披露监管严格等特点,它的成长性和市场风险均要高于主板。

  创业板对上市公司行业有限制吗?是不是只有新经济、新模式的企业才能在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对行业没有明确限制。创业板重点支持和鼓励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以及其他成长型创新企业上市,而并没有限定只有新经济、新模式的企业才能申报,其他行业的企业只要具有较高的创新性、成长性,也可以进行申报。

  创业板市场适合哪些投资者参与?

  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大多处于成长期,规模较小,经营稳定性相对较低,总体上投资风险较主板大,因此适合于那些具有成熟的投资理念,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分析能力的投资者。

  为什么要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建立以适当性为内容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使制度发展与投资者的风险认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成为市场发展的迫切要求。因此,创业板IPO管理办法中规定,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投资者准入制度的设计、要求,是根据创业板的特点来决定的。因为创业板的风险和收益的特征与主板是截然不同的。与主板相比,创业板企业普遍规模小、业绩波动大,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如果大量不了解创业板风险,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盲目参与,可能会使投资者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甚至引发种种社会问题。所以,创业板市场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就是要求投资者对创业板的风险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确保投资者在充分了解风险的情况下参与创业板市场,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促进创业板市场规范发展。

  创业板:

  站位多层次资本市场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创业板的推出将使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也是实现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有效平台,更将直接为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寻求新解,服务于保增长的经济目标。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推出创业板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层次与结构、拓展资本市场深度与广度的重要举措。

  创业板的推出,被市场认为是连接主板和新三板(深交所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纽带。股份制企业可以实现从三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到主板的转板。

  不会成为“小小板”

  对于创业板,很多市场人士当心会办成下一个“中小板”,只是相对中小板来说,降低了门槛。创业板与中小板制度设计到底有没有差异?创业板与中小板功能定位有何区别?

  深交所认为,两个板块在制度设计上存在明显差异。中小板是主板中相对独立的板块,在主板市场的制度框架下运行,在发行审核、交易制度等方面与主板一致;创业板在注重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在发行审核制度、公司监管制度、交易制度等制度设计方面进行了更加市场化的探索和创新,以适应创业企业的特点与实际需求。

  总体上看,创业板企业的发行条件比中小企业板要更为宽松,两个板块的功能定位各有侧重,不能简单地把创业板理解为“小小板”。中小板主要服务于即将或已进入成熟期、盈利能力强、但规模较主板小的中小企业;而创业板是以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这些企业的成长性特点突出,开始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盈利能力,在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等方面非常活跃。

  创业板企业可以升主板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在创业板上市企业达到条件后是可能转板到主板。他说:“主板主要是一些已经比较成熟的企业,创业板的服务对象就是还没有达到主板的条件,但是已经有一定的规模,有一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而且有一定的存续期间,处于这样一种创业阶段的企业,所以它和主板是一个互补的关系。到目前为止,我们主板市场主要服务于比较成熟的,在国民经济增长当中有主导地位的一些企业,创新型企业,这些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可能在盈利能力上还达不到主板的要求,在稳定性上可能和主板的企业相比,还稍微差一点,但这些企业当中很有可能今后会涌现出一批新的、代表新的行业、新的增长方向的一些企业,创业板实际上是在主板下面另设的一个板,为这一类企业服务的,我们想这些企业能够利用资本市场这个平台,通过这种更强的监管,更好的信息披露和市场淘汰,它们能够成为更好的企业,今后也有可能这些企业能够上升到主板去。”

  新三板扩容 备战创业板

  2009年以来,被誉为创业板企业“孵化器”的新三板扩容加速。新三板是专门面向高成长的科技型、创新型非上市股份公司进行股权挂牌转让和定向增发融资的交易平台。

  受到创业板推出预期影响,3月1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备案文件,已通过备案确认。至此,新三板挂牌公司达到52家。在此之前的2月18日,北京九恒星科技等9家中关村企业在新三板集体挂牌。这是“新三板”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扩容。

  4月22日,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副主任修小平在全国技术市场中介机构峰会上表示,科技部火炬中心将与证监会市场部、中国证券业协会密切合作,继续推动中关村园区内的企业进入代办系统,扩大进入试点的企业群体,推动代办系统的交易规则及相关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将启动其它国家高新区进入股权代办转让试点工作,这一试点计划于今年7月启动。

  创业板:科技企业的福音

  创业资本和创业板市场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大量的事实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是新技术产业化的结果,其生命周期大致可分为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四个阶段。对成长中期以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与孵化,始终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创业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大有作为,他们既有分工又互相配合,共同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生命阶段的融资需求。

  创业投资主要扶植种子期、创建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板市场主要支持成长期早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承担的应是企业成长风险而不是创业风险,是承继了创业投资家的接力棒;而创业风险则仍由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创业投资家承担,他们的任务是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死亡之谷”,开始规模化的经营。

  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必将带动创业投资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总之,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场外市场(新三板)都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服务对象的不同,各层次市场在发行标准、制度设计、风险特征、估值水平等方面都有所区别。简单讲,主板主要面向经营相对稳定、盈利能力较强的大型成熟企业;中小板主要面向进入成熟期但规模较主板小的中小板企业;创业板主要面向尚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而统一监管下的场外市场则主要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高新园区股份公司等提供报价转让服务。

  四个层次的市场共同构成我国的多层次市场体系,服务于处于不同时期、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创业板在其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待时机成熟后,多层次市场体系内部将研究建立通畅的转板机制。

  条件    A股主板    创业板

  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资产要求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股本要求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主营业务要求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董事及管理层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审委    设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5人    设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35人,加大行业专家委员的比例,委员与主板发审委委员不互相兼任。

  初审征求意见    征求省级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意见    无

  在主板和创业板IPO条件对比

  创业板:

  中国实践VS海外经验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创业板是世界各国致力于扶持创业企业和支持创新的产物,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中国的筹备十年之久的创业板跟海外创业板相比又有哪些特色?

  海外经验

  至2002年底全球共有44个创业板市场,到2008年底6年间保留了32个市场,有12个市场关闭。在32个保留的创业板市场中,有部分市场已经走出了网络股泡沫破裂的阴影,经受住了股市大幅波动的考验,实现了稳步发展,运作非常成功,比如美国市场、韩国市场、日本市场等等。另外,在2002年到2008年间,又有13家新设立的创业板市场,截至2008年底,全球GDP排名前十位的国家只有中国未设立创业板市场。

  深交所研究院王晓津、佘坚曾做过《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状况及趋势》研究,他们研究结果显示,海外创业板市场大体经历了起步、繁荣、调整和复苏四个阶段。海外创业板的异军突起有着深刻的市场背景:资本市场分工为创业板的兴起留下了发展空间;经济结构调整要求相应的市场层次与服务体系;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创业板发展注入活力;风险投资偏好推动了创业板市场的发展;成功效应示范加快了创业板的兴起;市场竞争策略促进了创业板的设立。

  在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过程中,王晓津、佘坚发现其存在的问题有:上市资源缺乏是一些创业板市场发展的主要瓶颈,较多创业板市场运作多年达不到规模效应,它是导致不少创业板市场“关停并转”的主要原因;一些创业板市场运作机制存在重大缺陷,内部缺乏独立性,外部缺乏吸引力;一些创业板为追求市场规模,大幅度降低了发行标准,但市场监管未能跟上;与大型成熟企业比较,中小型创业企业是一个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企业群体,并且同一个企业存在着严重的预期收益与风险的不对称性,增加了市场风险。

  实际上,国际上创业板模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附属市场模式。创业板附属于主板市场,和主板市场拥有相同的交易系统,有的和主板市场有相同的监管标准和监察队伍。所不同的只是上市标准的差别,这种模式的创业板和主板之间不存在转换关系,如马来西亚的二板等;

  第二种是独立运作模式。和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有独立的交易管理系统和上市标准,完全是另外一个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等;

  第三种是新市场模式。在现有证券交易所内设立的一个独立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交易市场,上市标准低。上市公司除须有健全的会计制度及会计、法律、券商顾问和经纪人保荐外,并无其他限制性标准,如伦敦证券交易所的高增长市场(AIM)。

  中国实践

  深圳创投公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守仁说,中国创业板准备了这么长时间,一定要成功。要虚心的、认真的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要紧紧的结合中国实际,坚定不移的走中国自己的道路,走中国自己的创新投资道路,走中国自己的创业板道路。中国跟美国高度发达的专业化分工不同,中国的创业板开始一定要平稳,实行投资准入制和转板退市强制制度。

  跟据中国创业板“三步走”战略:

  第一步:建立“中小板”,相对主板而言降低门槛,为中小企业服务;

  第二步:推出“成长板”,再次降低门槛,但仍需要一定的标准,为具备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服务;

  第三步:推出目标模式(无门槛)的“创业板”。

  目前的创业板应归属第二步“成长板”,创业板是创新企业融资的主渠道,是支持企业创新的一个平台,这是十七大重要精神的体现。同时,自主创新是国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根据十七大报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精神,我们要走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板道路。

  与海外创业板相比,我国的创业板发行标准上面有两大特色:首先,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数量性标准仍然十分严格。(1)我国创业板仍然强调“净利润”要求,且在数量上均严于海外创业板市场;(2)我国创业板对企业规模仍然有较高要求;(3)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成长性有定量要求;(4)我国创业板要求企业上市前不得存在“未弥补亏损”,而海外创业板市场则少有类似规定。其次,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定性规范要求更为明确细致,以保证发行人的质量和保护投资者。

  “我们注意到两个现象,一是纳斯达克的成功,在2000年前后出现很多模仿者,但模仿者失败的比较多。另一个是伦交所的AIM市场,它的特点是第三方来监管的市场,它完全是为高成长企业考虑的。也出现跟风者,如新加坡的凯利板由于时间短,效果还看不出来。中国应该可以吸去到很多教训。一个板块的制度设立很容易,而一个市场的基础设施建立很不容易。一个市场配套有好几个方面,企业的真实需求,资金的供给,中间服务商还有券商、经纪商、做市商、分析师等。市场基础设施配套最困难和最重要的,因为市场中某一因素变化,市场中其他方也都得跟着变化。”伦敦交易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姜楠在接受采访时说。她认为一个交易所市场的成功标志:一、有持续的融资需求;二、满足持续融资能力;三、二级市场流动性高,股东容易退出。中国创业板的成功,需要市场各方的共同努力。

  值得一提的是,被公认为最成功的创业板市场美国纳斯达克,他们自已已经不再愿意接受“创业板”这称号。纳斯达克中国首席代表徐光勋在中国证券市场年会创业投资峰会就公开表示,“纳斯达克上级非常不高兴中国把纳斯达克当成创业板,因为微软、英特尔这样世界级的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怎么是创业板呢?”

  中国与海外主要创业板对比表

  中国创业板    香港创业板    英国AIM

  业绩指标    选择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且持续增长;

  选择二,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最近两个完整财政年度的营运现金流入合计不得少于2000万港元。    披露其在自计划挂牌交易日的6个月之前的经审计后财务资料。

  资产规模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    市值不得少于1亿港元    须证明公司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其现在及未来至少12个月的经营需求

  持续经营记录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最近两个财政年度,期间的管理层成员须大致维持不变。    没有经营记录要求

  主营业务    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不需要主营业务。    无要求

  上市审核    中证监专门设置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港交所上市科    交易所认可的保荐人

  “重要”

  创业板:

  创业板姗姗来迟,终究是来了。创业板,被赋予很多责任,《管理办法》增加了“退市”的相关条款。退市制度的建立,结束上市公司“只生不死”的历史,完善上市公司的监管体系。更有利于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从一开始就加强风险意识,为将来可能的退市风险做好准备。

  《管理办法》明确,“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是创业板设立的主旨。创业板的建立,可以直接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使企业的战略投资者的退出渠道更畅通,有利于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增加了投资者投资高成长性行业的机会,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还指出,创业板还要发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以创业促就业的重要作用。

  创业板,承受并不轻。

  发展科技事业,需要创业板

  大家知道有关创业板的启动是在十年之前,实际上,在中国推动创业板,中国科技部门是幕后推手。为了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实现科技大国理想。就必须让科技成果产业化,让企业依靠科技力量发展。

  科学技术企业在发展初期,有一个“死亡之谷”,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创业风险投资可以帮助企业接上断裂的资金链条。要发展科技产业,就需要创业风险投资。

  而创业风险投资与创业板就是一对孪生兄弟,分不开。常见的创业风险投资的运行模型是:向创业者注资(播种期)——让企业生产出适当的产品并设计好包装(孵化期)——在证券市场上市(收获期)——在二级市场上套现(退身期)。

  回顾历史,自从发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声音。1984年,国家科委组织了“新技术革命与我国的对策”课题研究,提出建立创业投资机制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建议。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予支持。此后10余年中,仅以党和国家名义颁布的关于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几乎年年不断,而关于建立创业投资机制和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论述郑重地纳入这些纲领性文件中。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也将创业投资这一概念纳入法律条款。

  为深入研究创业投资机制,1996年国家科委派出访问学者赴美学习。

  1998年1月,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由国家科委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机制总体方案,进行试点。

  2月,国务院副总理朱基批示,由国家科委牵头,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组成的部际协调小组成立。

  3月,民建中央向九届全国政协会议提交《关于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

  10月,科技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解决高新技术企业A股市场上市指标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境外上市政策建议。

  1999年1月,深交所向中国证监会正式呈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并附送实施方案。3月,中国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科技企业板块”。

  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指出,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

  2000年,深交所在3个月时间里,完成了创业板市场发行、交易结算和会员管理四大业务规则的制定工作,形成了9个方面的专业咨询文件,向社会征求意见;确立了创业板市场的组织体系,设立两个专门委员会和八个职能部门;制定了创业板市场发审工作规则、操作流程以及创业板市场监管工作规则和操作流程,完成了监管部门内部组织架构以及办公系统的需求设计;完成了创业板市场交易、结算、通讯、监管系统的测试、验收工作;改造完成了创业板行情另板显示的技术准备和证券商技术系统;完成了创业板市场指数编制方案,并进行了模拟测算;完成了创业板市场证券编码、证券托管和资金交收的准备工作;编写数十万字的创业板市场宣传培训材料;等等。

  然而,国际创业板市场风云突变,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以纳斯达克为代表,以高科枝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全球各股票市场开始单边下跌行情。中国创业板搁浅。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创业板的推出不仅将使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也是实现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有效平台,服务于保增长的经济目标。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是其基本功能,也是核心功能。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资本市场、风险投资和科技产业的相互联动,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发现和筛选机制,进而形成一个能不断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国家创新经济体系,而创业板是这一创新经济体系的最重要环节。创业板的推出,将对国家创新经济体系的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聚变效应。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是公认的成功创业板市场,现已成为全球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的典范。微软、戴尔、英特尔、雅虎等世界级的巨无霸均起源于纳斯达克市场,中国的百度、携程、新浪等新兴企业也通过登陆纳斯达克市场而迅速发展壮大。

  改革开放使以来,中国积累了大量的优秀企业和新兴产业。这正是国内创业板发展最重要的市场基础环境。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中国内地企业纷纷到海外上市,造成优质上市资源流失。证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0月,中国内地在美国、英国、香港、新加坡等4个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共有195家。这些企业在关键成长期获得资本支持,大都发展为盈利状况良好的成熟企业。

  国泰君安研究所此前发布报告也指出,中国的创业板较其它创业板市场有着更大的优势。海外众多创业板是在资本市场已经发展了百余年后才诞生的,众多优质的企业早已上市交易。这种情况下,海外创业板可供挖掘的企业资源远远小于我国。

  去年下半年以来,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政府出台系列举措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增长、扩内需、促就业成为其中的关键词。中小企业吸纳了75%左右的城镇人口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对GDP的贡献率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中小企业的平稳发展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创业板的建立,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中共十七大将自主创新作为中国发展战略的核心,强调自主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的快速成长,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不竭动力和推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

  如果说,过去十年中国资本市场主要是支持大型国有企业改制、发展的话,今天,它需要服务于自主创新的国家战略,向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功能倾斜,发现并推动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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