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华观发 北京报道
面对创业板市场的“渐行渐近”,已试点近2年之久的证券公司直投业务终于有望步入全面提速阶段。
近日,多家券商高层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日前已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下称《试点指引》)。
本报记者获得《试点指引》内容显示,监管层已明确将降低券商从事直投业务试点的门槛,以让更多的券商获得从事到该项业务试点的资格。
2007年9月,证券公司直投业务试点正式启动。但由于监管层制定的试点门槛相对较高,截至目前,国内108家证券公司中,只有11家获得了试点资格。
“我们正准备材料,这几天应该就会向(证监)会里申报。”5月11日晚间时分,深圳一家中型券商高层告诉本报记者。
该高层指出,从美国、日本市场的经验看,创业板的推出必将直接利好券商直投业务。“事实上,相比于承销业务,创业板对于券商直投业务的提振效应更加明显。”
试点门槛“骤降”
直投业务是指证券公司直接投资未上市股权项目,未来通过上市或者并购等方式退出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
目前,我国将国内证券公司直投业务范围限定为Pre- IPO,即对拟上市公司的投资,初步设定了投资期限不超过3 年等规则,并且规定券商仅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直接投资业务,且自有资金的上限是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5%,同时券商需设立直投子公司来进行该项业务。
尽管欧美等发达资本市场国家中,直投业务已是券商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但考虑到,在我国,这一业务仍属于一项创新型业务,为规避可能出现的不必要风险,监管层还是决定在试点初期,以高门槛来约束一些风险抵抗能力较差的券商参与进来。
按照中国证监会机构部之前出具的相关要求,试点初期,阻碍券商获得开展直投业务试点的主要有两项硬条件:第一,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原则上不低于20亿元,同时应该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以及较强的投资银行业务能力;第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担任股票、可转债主承销的项目在10个以上,或者主承销金额在150亿元人民币以上。
“这两个条件中,主要又是后者。”西部证券投行部总经理张武指出,目前国内券商投行业务集中度已越来越高,监管层以投行业务能力来定直投业务资格的思路,必然将使国内相当大部分券商无法获得试点资格。
张武指出,由于2006年上半年,以及2008年下半年,国内A股IPO市场都处于关闭状态。因此,这对于很多中小券商来说,要想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实现担任股票、可转债主承销的项目在10个以上,或者主承销金额在150亿元人民币以上,难度不小。
不过,根据日前监管层下发的《试点指引》内容,监管层已经意识到,要想让更多的券商获得这项新的盈利渠道,还是需要适当降低试点门槛。
《试点指引》规定,申请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券商至少需达到以下条件:最近一次分类评价获得B类B级以上分类级别;最近12个月净资本不低于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担任股票、可转债主承销的项目在5个以上,或者股票、可转债主承销金额在100亿元以上;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对直接投资业务有充分的研究和准备,有适当数量从事过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专业人员从事直接投资业务;应当设立从事直接投资业务的子公司,由子公司进行直接投资,证券公司应以自有资金对直投子公司投资,金额不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5%。
“很明显,这个新指引把门槛降低了不少。”5月11日,上述深圳中型券商高层说,不过,最核心的还是降低了净资本的要求,以及对投行业绩的要求。
该高层认为,按上述硬条件“套”,目前,包括招商证券在内的十几家国内券商都有望赶在创业板出炉之前就拿到试点资格。
提速在即
公开资料显示,从2007年9月,中金公司、中信证券(600030.SH)率先拿到试点资格至今,国内仅有11 家券商获得了直投业务资格。
作为最早获得直投资格的券商之一,中信证券凭借强大的净资本实力,以及在投行承销方面的资源积累和深厚关系,已经成功完成了4起直投项目。
但是,试点近2年来,券商直投业务并没有如业界原先期望的那样,出现快速发展的态势。
目前,除光大证券(其直投子公司的规模不详)外,已获得直投资格的其他10家券商的业务资金规模总共只有79亿。
“由于IPO 市场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已处于关闭状态,各券商并不敢过于大胆的增加直投业务的资金规模。”5月11日上午,北京一家大型券商高层指出,很多券商都害怕钱投进去后,由于国内IPO需要一个长时间的排队,会直接影响直投资金的回报率问题。
对此,招商证券研究员罗毅指出,一般来说,风险投资完整地完成一轮投资循环的平均时间是7年,越早期介入,获得的收益率越高,所面临的风险也将最大。我国券商的直投业务目前只能锁定3 年内的Pre-IPO 项目,这个阶段的投资处于风险投资生命周期的后半段,一般是投资已经处于成熟期的企业,其主要的风险从前期的产业和企业层面更多转移到能否上市成功的资本运作层面。
“随着国内创业板市场的推出,券商直投项目,因此将能获得一条稳定的上市渠道。这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上述大型券商高层认为,此次监管层之所以选择在此时降低试点门槛,让更多的券商获得直投业务资格,应该是与创业板即将推出有直接的联系。
“创业板市场能够使风险企业顺利上市筹集发展资金,支持风险企业的进一步壮大,并且也能为风险投资者从已经成熟的风险企业撤出投资,准备新的风险投资提供了便利的渠道,因而对风险投资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4月15日,罗毅撰写的报告明确指出,相比于承销业务,创业板市场的“渐行渐近”,将直接利好券商的直投。
“目前,从中信证券、中金公司等多家国内大型券商对创业板市场的策略就可以看出,创业板市场对于券商直投业务的重要性。”上述大型券商高层指出,中信证券之前已专门成立一个多达60人的企业融资部,“该部门主要针对的客户群就是中小企业,一旦遇到有好的直投机会时,该部门明确会选择放弃承销资格而紧紧抓住直投机会。”
实际上,美国风险投资的几次提速均得益于政策的扶持,而70 年代初纳斯达克的建立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风投产业的迅速发展,风险投资的规模在70 年代末增速明显提高。到90 年代,伴随着美国在高新技术领域,特别是在软件、通讯、生物等领域取得一系列创新成果,这为风险投资提供了巨大的机会,而后风险投资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又形成了良性循环。
“我国券商直投业务的投资收益率将在25%到40%左右。” 罗毅认为,未来,30%的券商直投回报率并不算高估,假设证券公司从2010 年到2012 年分别投入可用额度的20%、50%和80%进行直投业务,对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广发证券2010 年的净利润影响分别为0.84%、0.5%和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