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深交所: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临时公告披露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8日 16:52  中国新闻网

  

  股市漫画中新社发 唐志顺 摄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5月8日电 据深交所最新公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称,建立适应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临时公告披露标准。

  《规则》称,适应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规模较小、技术变化快的特点,为促使创业板上市公司更充分地披露信息,一是合理确定一般交易和关联交易等重大临时报告需予披露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触发指标值;

  二是对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披露要求更充分,只要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金额达到100 万元,就需要进行公告;

  三是对创业板公司影响较大的一次性签署重大生产经营合同、关键技术人员的离职及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发生变化造成重大风险等重大事件均要求及时披露。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