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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管理办法生效 上市规则有望本周推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4日 21:28  《财经网》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乔晓会】尽管《创业板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生效,券商目前仍无法递交申报材料。

  据《财经》记者从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处了解,目前广受市场关注的创业板相关配套规则正在进行讨论,部分配套规则正在走批准程序。最有可能在本周推出的是《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其余主要配套规则还包括《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等。

  5月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创业板管理办法》)正式生效。《财经》了解到,创业板相关配套规则正在制定中,在《创业板招股说明书》等规则公布之前,各家券商仍无法递交申报材料。

  在《创业板管理办法》公布之后,证监会陆续出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4月24日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正式定稿亦将随后公布。

  目前,券商正在紧盯创业板的相关配套细则,如果没有上市申请文件格式及招股说明书格式等细则出台,各家券商手中项目的申报材料仍不能上报。深圳一位券商人士表示:“待细则出台之后,要看是否有需要补充的内容,然后才能上报。”

  据几家正在筹备创业板的券商投行人士介绍,第一批申请项目的材料的准备工作基本接近尾声,只等再做相应补充。各券商今年申报的项目也已经基本确定,其中包含部分准备上中小板的项目转到创业板申请。此外,各家券商正在积极寻找新的项目源,为明年或更长时期做项目储备。

  据了解,深圳一位中等券商的项目储备目前确定能够上创业板的有50家以上,而另一家大型券商也有十几家。

  《财经》记者从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处了解,创业板的发审委名单尚未确定,而负责创业板发审工作的部门仍未能组建,由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部负责并不可行,尽管之前有这样的传闻。因为该部门在中编办批复其成立时,对其职能明确为负责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及打击非法证券等,上市公司并不在其职能之内。

  由于筹备创业板的相关准备工作较为复杂,创业板真正能够挂牌,至少在今年8月或9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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