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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人士建言尽快推出细则 明晰创业板定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8日 08:0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吴铭                

  在7日召开的深交所“创业板IPO管理暂行办法座谈会”上,与会人士表示,推出创业板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里程碑事件,对稳定和恢复资本市场信心有特殊意义,对民间资金投资有乘数放大效应,也有助于中国经济的成功转型。但目前创业板的定位还不尽清晰,希望能尽快明确细则。

  各方翘盼细则

  与会人士认为,创业板发展“重在开通、成在持续”。不过,《创业板IPO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尚不能让企业洞悉该上创业板还是中小板,券商也迫切想知道保荐制度如何落实。

  武汉科技创投公司总经理夏铮透露,按摸底结果,武汉可能有50-60家企业符合创业板要求,但大家都盼望有更明确的标准。

  西南证券总经理王珠林表示,拟上市公司在操作过程中,需要一定时间来准备审计报告,然后由保荐机构协助上市。但保荐机构现在对申报、挂牌时间心里没数,希望监管部门对关键时间表能够有所明示,使企业和保荐机构能合理准备相关事项。国信证券投行事业部总裁胡华勇强调,创业板市场应该有一个相对长期的规划,因为很多企业符合创业板条件,究竟是宽进宽出还是严进严出,会影响到企业长期部署。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总结发言时表示,大家目前关注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是创业板市场定位问题。与会人士也一致同意,随着市场化方向的新股发行制度、投资者准入、退市制度等诸多问题的明朗,创业板才算真正揭开面纱。

  多招严控风险

  联合证券副总裁马卫国表示,创业板推出的积极意义之一在于,可以使二级市场投资者意识到,在充分掌握企业信息披露的情况下,亦要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表示,发行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要确保一级市场IPO新股不被炒得过高,有关部门一定要注重全流通教育,要组织好媒体和深交所网站的集中宣传,因为全流通下的IPO与以往是不一样的。

  创业板要重视投资人教育和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是与会人士的共同话题。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建议,鉴于中国资本市场散户化特点,必须采用多种方式甄别风险,措施之一就是实施投资人分类,推行风险提示,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提高投资门槛。

  王珠林认为,应明确投资者准入具体要求和程序,不仅要在规模上限制,还要考虑投资者的偏好,要强调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的了解、过往投资经历以及对交易规则、风险方面的认识。他建议,发挥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纪人的作用,层层把关。

  宋丽萍表示,要认真分析创业板的风险和收益的特征,明确创业板与主板的区别,明晰其定位。但她特别提醒与会人士,相关措施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创业板风险,而不能消除创业板固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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