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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BN实习记者 谭志娟 北京报道
“我觉得创业板优先让PE/VC投资的企业上市可能性不大。”6月3日,在北京富尔大厦附近的星巴克咖啡馆里,汉能投资集团投资经理宋良静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如此表示。他同时强调,创业板主要是鼓励企业的发展,而不是PE/VC的发展。
作为投资经理,宋良静近月来一直忙着帮着企业融资以及找企业项目进行投资。因为汉能集团业务有两块:一是做行业的财务顾问,主要是并购和融资;二是直接投资,做私募融资。当记者问及这次冲击首批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中有没有汉能旗下所投资的企业时,“这个保密”,宋良静笑着婉拒了记者的问题,因为企业跟他们有协议,对所投企业不能公布。
创业板不同于主板市场
如今,创业板呼声再起,这次看来似乎监管层非推出不可。而事实上,推出创业板的声音在10多年就曾被提起,但一直无果而终。
资料显示,1999年1月,深交所向中国证监会正式呈送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并附送了实施方案。2000年创业板呼声最高时,各大券商都纷纷进行业务储备,当时汇总的不完全数据显示,各券商手中拟上创业板的公司有238家。在创业板开设无果后,近20%的公司通过自身扩张达到了主板上市要求,其中包括用友软件(600588)、卧龙科技(600580)等。而另外一些公司则选择了联交所创业板,但更多的企业尚无声息。
一直到2007年8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表示将“尽快推出创业板”。2008年3月,创业板《管理办法》发布。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自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今年有望正式开启。
据记者了解,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那么,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与在主板上市有何区别?
从国外的情况看,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主要区别是:不设立最低盈利的规定,以免高成长的公司因盈利低而不能挂牌;提高对公众最低持股量的要求,以保证公司有充裕的资金周转;设定主要股东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限制,如两年内不得出售名下的股份,以使公司管理层在发展业务方面保持对股东的承诺。
此外,创业板使用公告板作为交易途径,不论公司在何地注册成立,只要符合要求即可获准上市。
显然符合创业板条件的、高成长性的企业更受PE/VC青睐。毕竟在金融危机袭击下,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持续低迷使PE/VC退出渠道受阻,为此,创业板的推出消息再次引起了PE/VC的蠢蠢欲动。
PE/VC更青睐符合创业板企业
ChinaVentuer发布的最新《中国IPO市场研究报告》显示,4月中国企业的IPO只有五粮液酒系列最大经销商之一——银基集团登陆港交所,搜狐旗下畅游公司登陆纳斯达克,融资额分别为10.35亿港元、1.20亿美元。而5月份完成的海外IPO则是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辽宁忠旺集团。
为此,在国内IPO冰冻的形势下,PE/VC会寻找便于退出的项目,而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企业正是被物色的对象。
据宋良静介绍,一般情况下,PE/VC一般青睐于高成长性、管理团队优良,有核心技术(产品)以及好的商业模式的企业,该企业最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当然,“即使对方是一个快速成长的企业,但如果没有核心技术以及好的管理团队,PE/VC也不会投资。”宋良静提醒道。
“PE有很多的机会,他们投资少数企业,并帮助企业成长。在中国,PE可以扮演更重要的,创造价值的角色。”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创世合伙人沈南鹏曾表示。
“在目前中国很多企业受困管理迷津的时候,我们一般会给所投资企业解决融资与管理上的发展瓶颈问题。”宋良静表示。投资人,尤其是外资PE/VC拥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过去已投企业的资源,这可以给将投资的企业带来下游的客户与供应商。此外,还有人才,当一个企业做大后,需要一些专业的人才,比如财务总监(CFO)。
同时,在融资上,PE/VC并不是一次投资完了再不给你钱了,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PE/VC往往会再次伸出援助之手,比如IDGVC。在2008年金融危机下,IDG对暴风影音等几个公司都追加投资,帮助他们过冬。
一般情况下,当企业出现现金枯竭情况,PE/VC会用欠款形式来操作,向企业提供借款,追加投资。另外,假如企业出了大问题,PE也会根据公司的运行情况,跟企业共渡难关,帮助企业引进一些创投资本,引进龙头产业来扶持企业,并安排融资、银行担保,增强PE的增值服务能力,帮助企业。
对于PE/VC日前所关注的企业,“除了TMT之外,日前新能源、医疗、环保、教育与消费等领域的企业都受到PE的追捧。”宋良静如此表示。事实上,在今年,汉能集团已投资了一个娱乐消费的项目。
退出渠道多样化
据宋良静介绍,一般来说,PE/VC的发展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募集资金、投资与退出。PE/VC退出渠道多样化,概括起来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方式:
第一,IPO上市。PE/VC作为以退出为导向的投资基金,其最好的退出方式就是IPO,毕竟卖出好的价钱才是根本。“这是国内最理想的退出渠道,但在国外不是这样。”宋良静说道。
第二,并购。一个国外企业想进入中国市场,往往会并购一家企业,而PE/VC所投资的企业也是他们的首选目标,这样也可使PE/VC达到全身而退。不过,在中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如果PE投资的公司在IPO阶段受到政策等因素的限制,PE主动选择并购退出是很正常的现象。
第三,股权回购。当市场不好的时候,企业创始人可能会将PE/VC机构手中的股权买回去。不过,“价格是事先合作时已谈好的,按照协议的价格买回股权。”宋良静介绍。
第四,清算退出。宋良静表示,“这是最差的退出渠道。”
在上述四种渠道中,并购与IPO是退出的最主要机制。不过,PE与VC的退出渠道则有点不同:相对于VC而言,PE更青睐于IPO退出机制,原因是PE主要投资于相对成熟的企业,而这些企业IPO的成功概率也较高。而VC由于所投资的企业多数处于成长阶段,多数企业不能顺利地走到IPO,因此以并购退出甚至是清算退出也是常有的事。(谭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