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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30家民企备战创业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8日 13:19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孙智 见习记者程景亮 沈阳报道

  日前,坊间流传的一份首批可能登陆创业板的公司名单闹得沸沸扬扬,但其中没有一家沈阳企业的身影。对此,沈阳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5月1日起才正式实施,现在下论断还为时尚早。目前,沈阳已经有30家企业正在积极备战创业板,争取在首批创业板上市企业中占有一席之地。

  在经过“中小企业促进法”、“国九条”、“非公经济36条”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铺垫后,我国创业板市场终于破茧而出。沈阳市金融办有关人士介绍,沈阳地处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发达。近几年,一批从事生物制药、风力发电、生物发电等新能源和新材料的高新科技企业也逐渐成长起来。创业板市场正可以为沈阳这些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振兴老工业基地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与沿海、江浙一带城市相比,沈阳的中小企业在竞争力等方面并不具备太明显的优势,为了帮助企业尽早在创业板市场分得一杯羹,沈阳市金融办今年3月初就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政府以及开发区管委会推荐有登陆创业板意愿并具备一定资质的企业。

  沈阳市金融办要求,推荐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累计净利润500万元以上;营业盈利不少于3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上述要求相对于证监会公布的企业创业板上市条件略低。据介绍,创业板上市条件为: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对此,沈阳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解释:“初期门槛略低主要是为了‘广撒网,多收获’,有利于发掘更多具有成长性潜力的企业。”在前期储备一定数量企业后,后期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布的企业创业板上市条件筛选。助推合格的企业上市,对于暂时不合格的企业,将进行为期3年的培养,帮助企业成长。

  目前,沈阳市金融办共储备了从事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等30户高科技企业。在对这30家企业经过严格的筛选之后,沈阳市金融办预计,现阶段至少有5家企业符合创业板上市要求。在经过3年的培养期后,将至少有一半的企业可以迈进创业板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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