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湘源
融资融券推出在即。但根据现有规则,在1700多只股票中有幸进入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池里的,还不到5%。笔者在此特别提出这一点,如果相关券商自身库存缺货过多,融券业务恐怕很难开展起来。如果有些券商嘴上讲融资融券,实际想的或者事实上所能做的,是只融资而不融券或多融资少融券的话,那将产生跛足而行的格局。对此,不能不早作预警。
跛足而行的融资交易,会让人想起以前曾有过的透支交易。对于不同的投资者来说,“有人锦上添花,无人雪中送炭”,必然加剧股市的两极分化,这是单边市的交易规则所决定的。假如两人的透支交易不仅时段相近,而且所买卖的股票也基本相同,但是,前者的股票存量大,后续资金也多,而后者则只有一两个目标股票,且一直保持满仓交易的状态,那么,经验告诉我们,前者在实际操作中不难用T+0的方法来调解持仓结构和成本水平,后者则一筹莫展。当某目标股票走势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时,前者依然可以“堤内损失堤外补”,一边卖出原来就在手里的股票,一边又用借来的资金去抄底。而后者则由于连本带贷都押宝在该股票的满仓上,一旦既没有新的资金来源去低位买入摊薄成本,又无法通过借入股票的方式来弥补被迫平仓的损失,就只能眼睁睁地接受两手空空的结局了。这样的两极分化,与其说是前者融资后就一直风调雨顺,而后者则“屋漏偏遭连夜雨”,不如说是制度设计上对资金供应条件不同的投资者所人为制造出来的交易手段和策略的差别性限制使然。在这个先天不足的市场上,任何不公平现象的发生都是与制度设计上的不周全分不开的。
融资融券,要是缺了融券的功能,便意味着投资者除了可以用借来的钱去买自己想买而暂时没有能力去买的股票之外,并不能改变只有当股票价格上涨时才能获利,而在股票价格下跌时,就只有割肉止损的格局。所以,只融资不融券的单边机制,是违背了融资融券作为一种互为补充的市场机制之所以具有生命力本义的,在相关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我们要特别小心堵住此类漏洞,不能让其顶着融资融券的名义鱼目混珠。融资融券真正的魅力,就在于融券功能对融资功能的补充,而不仅仅是信用交易杠杆效应的丰富。对于“单边做多,一做就套”的沪深股市来说,融资融券的互为补充,意味着在为市场提供新的资金来源,在促进市场交易活跃的同时,还可以增强股票流动性功能,使证券价格更充分地反映投资者对股票实际投资价值的预期,帮助投资者规避单边交易机制所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真正有可能实现让投资人不论上涨下跌都能够获利。
为什么有人“一提起融资就眉飞色舞,一提到融券就谈虎色变”?在笔者看来,无非还是那种过于迷恋单边主义的政策市情结在作怪。诚然,假如允许“裸卖空”,假如券商还能像过去那样操纵股价,那么,具有做空机制的融资融券的引入,确实将有可能在股市引起一场难以预料的灾难。但是,目前我国即将试点的融券交易,要求投资者先借入股票再卖出,卖出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证券账户中必须要有真实股票,不允许无交收担保的卖空。此外,在试点阶段,不仅对券商实行了门槛较高的准入标准管理,监管部门还将通过“窗口指导”和前端控制等方式,对某些有可能利用杠杆操纵股票价格的投机者加以必要的限制。换言之,融资融券的做空风险是可控的,大可不必过于紧张。需要限制和抵制的是操纵股价操纵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而不是融资融券的卖空机制。
其实,只融资不融券,或多融资少融券,短期内固然能得促进交易活跃,增加券商利息和佣金收入之利,又可暂时避免融券交易经验不足的麻烦,少承担一些做空的风险,但从长远的全局利益来看,则不利于完善沪深股市的市场机制。在这方面,无论是过去权证交易的发行机制,还是如今创业板的发行定价,都是有教训的。要是过多考虑券商和机构的眼前利益,却不当地忽略了全局的利益公平和长远的利益平衡,把融资融券只是当成券商的一种新盈利模式,不唯无助于整个市场机制的改善,在某种利益机制的综合作用下,反而有可能为券商联手机构或大户操纵市场提供特定的空间。借鉴国外发达市场的经验,笔者以为,对融资融券的信用管理,不妨分给银行或专门的证券金融机构打理,券商只管客户经纪和交易,以免融资融券过深地陷入券商的利益泥淖而难以自拔。
(作者系知名市场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