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式操作惹祸 高盛集团和摩根士丹利认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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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10:55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卢山林谭颖综合报道 前天(25日),华尔街投行巨鳄高盛集团和摩根士丹利分别同意各付4000万美元罚金,从而与SEC就其操纵热门首发股票事件的指控达成和解。 SEC指控这两家国际投行在上世纪末科技股狂潮时,引诱某些获得首次公开发行(IP
高盛集团和摩根士丹利拒绝对此评论。SEC也称,高盛集团和摩根士丹利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他们的不当行为。2003年10月,JP摩根也曾同意支付2500万美元以与SEC就触犯反操纵价格规定达成和解,当时JP摩根同样拒绝对此评论。 类似的丑闻已经不止一次,去年5月,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谴责了摩根士丹利、熊仕坦证券(BSC)和德意志银行等三家投行,并对它们课以总计1500万美元的罚款。NASD指控这三家公司将热门初始股授予客户,换取客户支付高额的佣金。同样,2002年1月,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CSR)同意支付1亿美元,与联邦证管机构就收取客户回扣,帮助客户获得初始股的指控达成和解。 “这件案子是为了保护市场的诚信,以保证股票上市后的需求反映的是真实的需求。”SEC北部地区办公室对路透社表示。 摩根士丹利和高盛集团的操作方法被业内称为“梯式操作”,指的是一家承销商要求客户在股票上市后必须购买更多该只股票,并以此作为客户以发行价获得公开发行股票的先决条件。 比如,在AvanexCorp电信集团的IPO过程中,一位摩根士丹利的销售代表在对客户的一份E-mail中表示,客户必须保证在后市以每股150美元的价格继续买入,才可以以每股36美元的价格购入新股。根据SEC的法庭记录,销售代表甚至会在邮件中明确提出让客户购买的股票数量。SEC认为,“梯式操作”的目的在于支持这两家公司承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表现。 SEC前辩护律师、密歇根大学证券法律教授AdamPritchard对路透社表示,随着科技股泡沫的破灭,像“梯式操作”之类的IPO丑闻都正在淡去。该教授指出,曾经的人人叫嚣着闯入新股发行的时代已经过去,人们已经无从判断为了规范这类行为而新出台的法规是否管用,只有等待未来再一次出现泡沫才能看见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