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股东也应获得对价 否则含B方案难通过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 11:47 证券时报 | ||||||||
□魏小坚 首批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四家公司中没有含B股的公司,6月20日公布的第二批42家公司中仍然没有含B股的公司,而在5月17日深赤湾的股东大会上,面对部分投资者的是否有对B股股东的补偿方案的问题时,深赤湾无法作答。从政策角度来看,所有存在股权分置问题的上市公司都将陆续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这其中当然包括含B股的公司。那么B股股东是否应该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A股流通股东为什么能获得对价。在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诸多通知和意见中,并没有对此作出解释,只是强调要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这给大家的理解是由于非流通股参与流通将可能使现有流通股市价下跌,为了避免因市价下跌给原公众股东造成损失,非流通股东应先支付一定的对价作为补偿,以此来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在首批试点的四家公司中,除紫江企业未作说明外,从其余三家的表述中皆可以看出,支付对价的本质仍然是为补偿因流通股本扩大而对现有流通股东造成的损失。现有流通股东之所以能获得对价,是因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由于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有可能造成现有流通股份价格下跌,给现有流通股东带来损失。那么这些流通股东包括B股股东吗?笔者认为,这当然包括。 目前,市场上A、B股价差仍然较大,绝大部分B股价格相当于A股价格的一半到三分之二,但部分绩优股的A、B股价格已非常接近,尤其是万科,目前其B股价格已高出A股8%以上。若含B股的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只给A股公众股东予以补偿,将会极大地改变目前A、B股比价现状,也影响现有B股股东的预期,特别是目前价差很小的公司,国内的B股投资者很可能抛售B股而去购买A股,其B股价格将可能大幅下跌而给现有B股股东带来损失。因此,A、B股流通股东均有资格享受非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大部分A、B股上市公司的B股数量都超过总流通股本的三分之一,若B股股东享受不到对价,那么方案想获得通过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B股股东有权享受非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那么B股股东获得的对价应该是多少呢?应该与A股流通股东一样吗?笔者认为这将取决于A股流通股东、B股股东和非流通股东多方博弈的结果,A、B股股东获得的对价可以不同,目前A、B股价越接近的公司其B股股东获得的对价应越接近A股股东,价差越大的公司的B股股东能获得的对价很可能相对A股股东要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