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股票 > 个股点评 / 内容





上市公司大股东陷入债权债务纠纷的“怪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3月08日 08:5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市公司大股东陷入债权债务纠纷的案例日渐增多,由此导致司法诉讼、上市公司股权被冻结以至大股东易主的情况 也屡屡出现。去年,幸福集团公司与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的债权债务纠纷,导致幸福集团被推上被告席,其所持的幸福 实业法人股也被冻结,最后的结果是,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司法裁定受让1.4亿股法人股,从而成为幸福实业第一大股 东。然而,距各方发布相关公告后还不到3个月,这位新任第一大股东又因债权债务纠纷,其所持幸福实业逾1亿股法人股股 权再度被法院冻结。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如此快地重蹈幸福集团之覆辙,不免令人担忧。

  大股东为何会走入这个“怪圈”?就幸福实业的情况看,幸福集团在1999年下半年之前一直拥有其70.48% 的控股权,该集团1996年时规模即居湖北省乡镇企业第一位,总资产达11.3亿元,其22家下属企业包含了服装、冶 金到交通、金融的多个行业,但摊子多融资需求自然也大,一旦企业资金周转不灵,自然也就无钱还债,而官司打输了,企业 的资产(包括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就难免遇到被冻结甚至抵债的命运。到目前为止,除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外,湖北省 潜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也因债权变成了幸福实业的第三大股东。而更令人遗憾的是,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因与广东 发展银行等的债务纠纷,继幸福集团之后再度使幸福实业遭受高比例法人股被冻结的局面。

  其实,在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中,企业间出现债权债务纠纷在所难免,寻求司法渠道解决也已司空见惯。问题在于, 如果大股东频繁陷入债权债务纠纷之中,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不可避免地将因之受到影响。比如第一大股东变更引发的董 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地震”,不熟悉公司原业务领域的新股东被动上台后,管理上无法驾轻就熟,从而错失发展机遇等等,而 频繁易主更是加重了这些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上借大股东地位大“捞”一把的现象本已存在,棱光实业的经历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而幸福集团 当了几年大股东,掌握或者占用幸福实业的资金也有数千万元,能否还得上和何时还都得打个问号。

  而由于债权债务问题“被迫”当上的大股东,可能更容易滋生一种在上市公司“潇洒走一回”的过客心理,这类大股 东组阁董事会后,往往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没有整体和长远规划,也缺乏明确发展方向和项目,只求借机炒作一番,寻机“套 现”以早日让自己“解套”,甚至还可能有大股东抓住机会将上市公司当作了“提款机”。

  如果真是这样“精通”资本运作甚至是专注于股权运作的大股东,最终恐怕难逃债权债务纠纷,上市公司难以摆脱大 股东设下的这个“怪圈”,中小投资者也就成了最大的受害者。难怪有些投资者认为,上市公司能有个在位时间长的大股东也 是一种福气。

  也有人士建议,对于大股东债权债务纠纷引发的股东易主问题,能不能实施总经理专业经营制,从而减少董事会变动 对上市公司正常业务运作的影响。而建立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大股东约束机制,早已就是各方探讨的话题了。

  (记者 张春晖)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股票 > 个股点评 / 内容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