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亏”总数将减少公告时间趋均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19日 11:03 海融资讯
自1998年末推出“预亏公告”制度以来,每逢年初即有一些公司推出“预亏公告”,使得一些股票的“年报风险
”得到了提前释放。那么,今年初发布“预亏公告”与去年初相比,是否有些不同呢?
让我们先回顾一下1999年预亏公告的发布情况。1998年亏损公司共86家,约有80家公司发布了“预亏公
告”。发布“预亏公告”的时间分布是:1999年1月69家,2月1家,3月4家,4月5家,5月1家。打响“预亏公
告”第一枪的是农垦商社,其“预亏公告”发布于1999年1月5日;而“谢幕”者为双鹿电器,其“预亏公告”发布于5
月25日。但六成以上公司发布“预亏公告”的时间是在1月份的上半月,绝大部分公司都在1月份发布了“预亏公告”。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1999年1月16日已有50家公司发布“预亏公告”,而截止到2000年1月16日仅
23家公司发布了“预亏公告”。1999年会计年度尚未结束,即有5家公司发布了“预亏公告”,其中,粤金曼早在19
99年11月20日,即发布了“预亏公告”。但进入2000年1月份后,“预亏公告”的发布节奏明显较上年慢。比较这
种差别,笔者推测,今年“预亏公告”的发布可能呈以下两种趋势--
一是发布“预亏公告”的上市公司总数将减少。如前所述,1998年度出现亏损的86家公司中,并非全部发布了
“预亏公告”。甘长风1999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7.52%,但并未发布“预亏公告”。中国证监会有关通知仅规定:
“如果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导致3年连续亏损或当年重大亏损的情况,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那些不致于3年连续
亏损,或当年出现亏损但不致于出现重大亏损的公司,并不一定要发布“预亏公告”。此外,对于“重大亏损”的界定,现行
法规、政策并无明确的“数量”界定。上市公司如果不认为自己将在1999年出现重大亏损,则可不必发布“预亏公告”。
如前所述,甘长风“不告而亏”,市场各方并未认为它有任何违规之处。如果自认为未出现“重大亏损”的公司增多,或者说
模仿甘长风去年做法的公司增多,发布“预亏公告”的公司总数无疑将减少。但发布“预亏公告”公司大幅减少,并不等于1
999年度亏损公司的家数会比1998年度大幅减少。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投资者不可不察。
二是“预亏公告”也将“均衡披露”。如前所述,1999年发布“预亏公告”的时间分布表明,2、3、4月份均
有公司零零星星地发布预亏公告。更有甚者,绝大部分公司年报已公布完毕后,双鹿电器“预亏公告”才姗姗来迟。按中国证
监会有关通知,需发布“预亏公告”的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监会并未规定“
预亏公告”签发的截止日。因此,2、3、4甚至5月份签发“预亏公告”也似乎并不违规。从理论上讲,如获准延期披露年
报至6月30日,那么,6月29日签发“预亏公告”也是允许的。吉轻工1999年4月30日披露1998年度报告,4
月27日发布“预亏公告”,或许会有人觉得稍迟些,但确实算不上违规。因此,1999年度“预亏公告”也有可能朝“均
衡披露”的方向发展,即2、3、4月份发布“预亏公告”的上市公司家数可能会有所上升。
无论“预亏公告”的发布特点出现哪些变化,在年报公布未结束前,我们对有关公司的业绩估计仍不宜盲目乐观。随
着1999年报的逐步推出,ST、PT公司的“扩容”,恐怕是在所难免。投资者必须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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