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透视:配售价如何定才合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2月16日 08:50 上海证券报
近日,中国嘉陵和黔轮胎分别公布了其国有股的配售价格,这与市场的预期相去甚远。究其原因乃在于:虽然都依据
“净资产值之上,市盈率10倍之下”两条标准,但在具体理解上却产生了较大的分歧,即是依照上市公司前三年每股平均收
益还是依照1998年度每股收益,来确定配售价格的市盈率。进而又引出了该如何遵守市场的游戏规则和保持市场公信力的
问题。
按照笔者的观点,判断国有股的配售价格是否合理,应该是看是否遵守了一种公认的市场原则,即依据市场的供需状
况来定国有股的配售价格。笔者认为,一可依据新股的定价原则;二可依据上市公司产品经营的状况,如前几年的利润率和盈
利水平,产品销售及各项财务指标在同行业中排名等;三可依据上市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上的定位。四可依据整个证券市场的
景气程度。因为,市场景气度一方面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股价定位及市盈率,另一方面又会影响原有股东和投资基金对国有股配
售的需求及认购意愿。
如果我们偏离了市场原则,往往会造成国有股的配售价格定在一个不合理的水平上,由此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者
的认购意愿,如果我们按1998年每股收益来确定黔轮胎配售的市盈率水平,现在配售价的市盈率为18.46倍;如果我
们按其10股配售1.6股,以其昨日收市价7.29元,其除权价为7.37元,相对于1998年的每股收益,其市盈率
为28倍左右,如果以相同的市盈率水平或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因素等来考虑,那么原有流通股股东就很有可能会犹豫再三。假
定原有流通股股东减少其认购数量,那么投资基金就会被动地进行超额认购。如果这种情况延续,这势必会对投资基金的长期
和稳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样,在客观上,也会造成市场各方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对国有股配售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和
中国经济发展的正确认识。
因此,为了达到既要保证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又要通过国有股配售的途径来实现减持国有股的双重战略目标,看来
还是应该依照市场原则来比较合理地确定国有股的配售价格。
(乐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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