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过电子交易和仲裁条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07日 10:20 和讯中金网
香港特区立法会5日通过《电子交易条例草案》,使电子记录及数码签署获得等同书面记录或签署的法律地位,以确
保电子交易在稳妥可靠的环境下进行。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邝其志强调,鉴于全球电子贸易的迅速发展,香港
有必要尽早制定有关法例,以促进电子交易在香港蓬勃发展,使香港在21世纪拓展商机并保持竞争力。
香港特区立法会5日通过《1999年仲裁(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旨在落实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
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香港在回归以前,根据在纽约签定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承认和执行其他司
法管辖区(包括内地)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回归以后,《纽约公约》继续适用于香港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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