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开(600167)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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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 07:49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5日接控股股东沈阳南湖科技开发集团公司(下称:南科集团)的通知,南科集团已于2004年8月15日与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美集团)及北京浩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浩天公司)分别签订了《关于公司国家股股份转让协议》,南科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55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转让给联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0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转让给浩天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每股定价为人民币3.1元,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为23560万元,其中联美集团应支付17081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美集团将持有公司股权55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股权性质将由国家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浩天公司将持有公司股权20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股权性质也将由国家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南科集团持有公司股权4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6%,股权性质仍为国家股。 本次收购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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