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最终解释权”不能免除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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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04:09 新闻晨报 | |||||||||
特约记者 曹丽辉 近年来,由于商家不兑现促销内容,小则导致现场失控,大则引发严重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冲突,甚至有消费者因此受到人身损害。广大消费者对商家在促销过程中故意对消费者隐瞒真实信息或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情况极为不满,受损害消费者群体主张权利的事件已开始出现。中国消费者协会昨天发布警示,提醒广大经营者切莫认为标注了“最
由促销内容不兑现引发的问题应当引起商家的足够重视,中国消费者协会为此提醒广大经营者:促销等经营活动要符合法律规定,促销过程中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基本权利;促销公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内容要客观,不要故意隐瞒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更不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按照法律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作出的不公平、不合理,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规定无效;经营者有关“最终解释权”属于自己的规定,并不能免除其相应的责任,经营者切莫认为标注了“最终解释权”就可以高枕无忧;经营者在促销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促销所带来的客流量剧增、自由活动空间变小等诸多条件的变化,为避免现场失控,经营者应制定促销活动的应急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