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朱中伟)昌九股份(600228)第一大股东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冻结的19200万股国有法人股已解冻。
上月27日,因下属企业相互担保,未能归还到期银行债务一事,经由原告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申请,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昌九股份国有法人股19200万股遭江西省高院冻结。
昌九股份今日发布的公告称,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系昌九股份第一大股东,集团公司在接到裁定书后认为,下属企业均为独立法人,且昌九集团未对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应由下属企业有效资产承担责任,昌九集团公司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因此,7月30日上午昌九集团公司向江西省高院提出复议申请。江西高院于次日审议申请并于8月1日下达裁定书,对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昌九股份公司法人股19200万股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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