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南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503)7月4日发布公告,该公司股东湖南省益阳市经济委员会于去年6月17日向湖南省洞庭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无偿转让公司法人股100万股;于2001年2月20日向上海岩鑫实业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公司法人股15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668%。本次转让完成后,湖南省洞庭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又将所持公司法人股转让,目前不再持有公司法人股;上海岩鑫在协议完成后列当时本公司股东第2位,其后上海岩鑫又将其所持本公司法人股部分转让,截止公告日,上海岩鑫仍持有公司法人股400万股,列公司股东第12位。(陈平)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