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福建大野投资有限公司因提供借款质押担保,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87.7752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5%)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台江支行,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1年6月28日至2002年4月15日。
福建大野投资有限公司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848.930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83%)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城南支行,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1年7月2日至2002年7月30日。
福建大野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法人股936.7057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33%。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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