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对我国烟酒消费税征税办法和税负水平进行调整,从2001年5月1日起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办法,对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泸州老窖、古井贡、湘酒鬼、五粮液、皇台酒业、兰州黄河六家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业绩受影响情况。
泸州老窖(0568)称,该项税收政策变化将导致公司2001年5—12月利润减少约4167万元,公司将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力争将不利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古井贡(0596)公告称,此次消费税的调整,将对公司的主营业务白酒的生产与销售产生重大影响。在短期内,不考虑公司市场份额增长的前提下,由于消费税的调整政策,公司2001年预计将增加税负5,000万元。公司为了适应这一政策,相应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以缓解税负压力。
湘酒鬼(0799)公告称,消费税的调整在短期内对正处于资产整合与产业升级的湘酒鬼公司来说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很快会得到消除。
五粮液(0858)公告称,税负政策变化后,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现有收益。但是,从总体测算来看,由于公司五粮液系列酒产品多为高、中价位产品,所以新的税负政策调整对公司所带来的影响相对较小。
皇台酒业(0995)公告称,公司从2000年开始就进行了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现有产业布局是粮食白酒、食用酒精和葡萄酒,所以本次税收调整对公司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按公司计划,预计2001年因税收调整给公司新增税300万元至500万元。
兰州黄河(0929)公告称,此次酒类消费税税率调整,将会导致公司税费增加200万元以上,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吴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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