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公告,决定给予PT中浩6个月的宽限期。这样,PT中浩成为深市上市公司中继PT凯地、PT东海之后第三家获得宽限的公司。根据公告,PT中浩的宽限期自2001年4月30日起计算。
公告特别申明,在宽限期内,若PT中浩2001年中期不能实现盈利,按照有关规定,该公司将会被终止上市。 (刘兴祥)
又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公告,根据有关规定,经过上证所的审慎审议和质询,对PT北旅、PT 百花村分别给予6个月和12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均从2001年4月30日起计算。
上证所特别声明,同意给予PT北旅宽限期,并不表示对该公司2001年中期实现盈利作出任何保证,在宽限期内,若该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亏损,按照有关规定,将被终止上市。上证所还声明,同意给予PT百花村宽限期,也并不表示对该公司2001年年度实现扭亏为盈作出任何保证。在宽限期内,若该公司2001年不能实现盈利,按照有关规定,将会被终止上市。上证所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证所同时重申,在宽限期内,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应当继续履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的有关义务,按规定和要求披露信息。(黄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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