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敏/文
长期以来对大股东逆来顺受的上市公司终于开始说“不”了:继年初ST金马状告大股东潮州市旅游总公司虚假出资,日前春都A也毫不客气把大股东春都集团推上“被告席”,而最近吉发股份也发布公告,要追讨、诉讼大股东巨额欠款。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上市公司状告大股东在我国证券市场历来鲜见。而这三家公司敢于对大股东说“不”,表明上市公司的独立意识开始增强,上市公司与大股东的关系正逐步理顺。这“一小步”就意味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一大步”。
与这三家公司拿起法律武器与大股东动真格相比,我国的一些“T”族公司则不免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正是迫于大股东“一股独大”现状,部分上市公司均因大股东的“过量抽血”而沦为“T”族,前有ST棱光、ST粤金曼、ST东海之鉴,后有ST幸福、ST猴王之覆。
其实,大股东把上市公司当作“提款机”在我国并不偶然。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多数脱胎于传统国企,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很难完全分开,故关联交易、内部人控制等现象比比皆是,从而为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提供了便于操作的“黑箱”。
对这种诞生于扭曲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怪胎”,管理层和业内人士早就给予了高度关注。有关人士指出,如果我国上市公司再不进行治理结构改良,将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步入ST猴王等的后尘。
如果说,ST猴王、ST棱光等公司的悲剧给所有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那么ST金马、春都A、吉发股份等三家公司拿起法律武器向大股东讨债又会留给他们什么思考呢?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