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合成一则关于提前终止两项委托资金管理的董事会公告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按原协议,两家投资公司许诺公司将获得年利率20%的投资收益,这么好的回报,公司为什么不干了呢?
在鞍山合成之前,提前终止委托资金管理的还有江苏索普。该公司曾于2000年12月28日与上海合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10个月的委托资产管理协议,委托金额5500万元。但之后公司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为由,提前终止该协议。没过多久,公司就提出了增发预案,计划募集资金5.5亿元。
仔细琢磨一下,就发现公司提前终止委托资金管理看似偶然,实则必然。该公司此举适逢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及修订后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之际。上述文件要求上市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并加大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的监督力度,上市公司将大量资金用于委托理财被列为主承销商必须重点关注的事项,而会计师事务所也必须对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的作详细说明。很明显,大量的委托资金管理将直接影响到公司再融资资格问题。这是已经为配股或增发抓破头皮的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所不愿看到的。因此,即使江苏索普在终止委托资金管理协议时,并未意识到这个“要害”问题,那么在它提出增发预案时也该注意到了。从这个意义上说,终止协议是必然的。
鞍山合成与江苏索普有所不同。虽说公司也曾提出过配股预案,但前不久董事会对照有关规定,发现公司不具备增资配股条件,故取消原定将在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配股预案的提案。而现在公司又公告终止总计4880万元的委托资金管理协议,“广而告之”的理由是项目资金需求,但联系最近公司“弃配改增”的趋势,也可推测这是公司为下一步提出增发预案埋下伏笔。
随着上市公司再融资热情的不断升温,为了不“因小失大”,相信越来越多存在资金委托管理的公司会选择全身而退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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