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领导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司的信息媒体业务经营已进入实际操作期,不久前对房地产类投资项目的转让即是一个明显而有力的信号。
上海东方明珠房地产有限公司是股份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先后完成了26万多平方米的房产开发,并实现商品房销售26万平方米,取得了较好的效益。由于经营环境的变化,房地产公司利润呈逐年递减的趋势,而营业成本却逐年递增。显然,进行一定的调整将有利于东方明珠的主业集中和长远发展。
2001年5月23日,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将联合文广集团、东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和上海新闻出版发展公司共同对房产公司增资,同时向股权重组后的房产公司出售东方明珠在房地产业务方面的其它主要资产。本次增资和股权重组完成后,原东方明珠房地产公司将成为文广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东方明珠对其参股不超过20%。此外,东方明珠还将向股权重组后的房产公司出售东方明珠在房地产业务方面的其它主要资产,由此,东方明珠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直接经营。
东方明珠此举无疑是一个双赢的策略。对于东方明珠来说,可通过本次资产出售变现大量资金,有效地提高了公司的资产质量,同时为公司加大信息媒体产业的投资力度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对于房地产公司而言,在增资和股权重组后,企业实力将大为增强,依托于新股东的资源优势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取得更好的业绩,同时也将为东方明珠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房地产公司将按上市公司标准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如成功上市,将为东方明珠带来巨大的额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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