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739)今天发布公告称,为了进一步理顺股权关系,青岛国资办同意将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7108.523万股国家股变更为发起人法人股。此公告一出,意味着困扰该公司已久的股权转让问题终于出现松动,而其资产重组有了转机。
对这一消息青岛东方盼望已久。去年以来,该公司面临的经济形势更为严峻,实力雄厚的外商企业竞相进入零售市场,品牌知名的生产企业直接介入流通领域,商品零售主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经营结构调整显得尤为重要,该公司希望通过资产重组给公司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据悉,早在去年年底,青岛东方第一大股东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就拟将其持有的公司7108.523万国家股(占总股本的48.77%)中的4250万股(占总股本的29.16%)进行转让,其中将3229.8万股(占总股本的22.16%)协议转让给上海光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20.2万股(占总股本的7%)转让给江苏量子数码网源有限公司,1580万股(占总股本的10.84%)协议转让给苏州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但是由于转让协议要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而国家有关国有股减持的方案一直没有推出,因此国有股转让一时被冻结,迟迟得不到批准的股权转让协议被搁浅,资产重组的步伐同时被阻碍。根据青岛东方今天的公告,青岛国资办同意将国家股变更为发起人法人股之后,国家股股权转让就会出现松动,资产重组进程加快,这必将促进公司的经营结构调整,为公司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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