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息 武汉石油的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将其持有的武汉石油部分国有股与湖北江原石化股份公司的内部职工股进行置换的方案,已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
据公告,本次股权置换的换股比例为2:1.3,即每2股湖北江原的个人股换取武汉石油国有股1.3股。置换后,武汉石油国有股减少813.8万股,新增内部职工股813.8万股,换股数量占总股本的5.54%。湖北江原的内部职工股在转换为武汉石油的股份期满三年后上市流通。
本次股权置换的基本动因是,湖北江原作为中石化境外上市资产重组的一部分,应整体进入中石化,但湖北江原作为一家含有内部职工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简单整体进入。中石化作为武汉石油的控股股东和湖北江原唯一的国有股股东,通过股权置换,将湖北江原内部职工股全部置换出来,使湖北江原作为股份制公司的主体资格不再存续,其资产全部进入中石化,这样就保证了中石化湖北荆州分公司资产和业务的完整性。(记者许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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