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东林 黄丽) 在日前召开的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上,部分小股东代表就此次提交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报酬的议案》表示了不同的意见,并对“董事长年薪68万元”的年度报酬方案提出质疑。
小股东代表戚滨宏在发言中称,安塑股份在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2226.15万元;在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董事会决定以2000年末总股本96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现金0.50元(含税),分红金额为400余万元。如按2000年度安塑股份实现的净利润计算,68万元的董事长年薪占公司净利润的3%左右;与此相应的是,公司全体股东在2000年度仅获得了300余万元(扣税)的红利。
戚滨宏的质疑得到了另一位与会小股东的响应,他认为,安塑股份董事会提出的该项议案没有具体的细则,缺乏科学性。他进一步表示,2001年度安塑股份的经营目标是实现销售收入3.2亿元,如实现该经营目标,安塑股份的产品价格和产量等主要经济指标均需较大幅度的增长,从安塑股份目前的生产经营环境看,这些指标均存在相应的变数:一是公司因检修设备曾于2001年1月停产一段时期;二是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生产线是否投产,其运行是否稳定、可靠;三是公司产品市场的经营环境是否有所变化。该小股东建议性地提出,安塑股份董事会在提出经营者报酬议案之前,应对这些变量有充分的考虑,并结合行业和同类型公司的薪酬标准制定出合理的方案。此外,他还认为,在投资者提出质疑时,公司应予以释疑,而决非简单地以“让部分人先富起来”诠释。
针对小股东的质疑,安塑股份董事长何述金解释说,公司在“八五”、“九五”时期就制定了经营者年薪报酬方案,当时公司主要是考虑如何把企业的主业做好,而没有考虑到公司上市的问题,没有考虑到中小股东的意见。此次的年薪方案主要是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制定的,如果股东对此议案不认可,可以在投票时予以否决。此外,公司所制定的董事长年薪报酬标准,目前在同行业和同类型的公司当中还属于偏低水平,业内不乏年薪100万、120万、甚至150万元的薪金标准。当然,如果投资者对此议案不予以支持的话,公司可以就经营者的奖励方案重新进行考虑。
据悉,该项《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报酬的议案》最终以4138.8万股同意、3.6万股反对、1111.41万股弃权获得通过。2位小股东投了反对票。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阅手机短信顶级新闻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订手机短信接收沪深股票实时行情股价预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