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祥龙电业(600769)第一大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以武汉葛化集团让出祥龙电业第一大股东位置而告终结。公司对葛华集团应收帐款也以达成受让其部分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协议的形式取得满意结果。
据公司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借款纠纷,经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武汉葛华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部分“祥龙电业”国有法人股112837796股(占公司总股本32.35%)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2.61元,总金额为294506648.09元。转让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葛化集团仍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86442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这次股本变更,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已于5月1日向上海证券中央结算公司送达裁定书,采取强制扣划的方式将相应股份过户给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另据公司董事会公告称,公司通过协议方式以债权受让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经营性资产,这些资产包括供水厂、供电厂、机械厂、计控厂、树脂厂等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资产总额38238.95万元。董事会认为这次受让资产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减少与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柴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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